明朝科举考试“分区划线”

随着洪武三十年“南北榜”糊涂案的落幕, 明王朝“南北分榜”的考试制度也就此确立下来, 在其后的时日里, 它不断被修正, 到明朝中期, 终变成了“南榜”“北榜”“中榜”(安徽以及西南诸省)的划分方式。

说到朱元璋的统治, 有一个名词不容回避——残暴。残暴的方式, 就是屡兴大案。

历史学界, 很早就有“洪武四大案”之说。所谓四大案, 即空印案、郭恒案、蓝玉案、胡惟庸案, 简单的名词后面, 是千万颗人头落地。

四大案中, “空印案”和“郭恒案”都是贪污腐败案, 前者因官员使用盖有官印的空白文书, 激起朱元璋震怒, 前后株连数万人。后者因户部侍郎郭恒贪污官粮, 再次兴起大狱, 株连上万官员。“蓝玉案”和“胡惟庸案”都是谋反案, 受牵连的大多是跟随朱元璋打天下的功臣, 前后十余年, 屠戮上万人。桩桩案件, 皆是血雨腥风。

但要论对后世的影响力, “四大案”中不论哪一桩, 都有限得很。“胡惟庸”“蓝玉”两案株连无数, 朱元璋的本意是为他的后人“接班”扫清障碍, 谁知事与愿违, 反导致即位的建文帝无将可用, “靖难之役”中败给了朱棣。至于“空印案”和“郭恒案”的目的, 则是为了整顿吏治, 扫清腐败, 然而即使在当时, 面对贪官屡杀屡不绝的情况, 朱元璋本人也曾感到绝望, 发出“朝杀而暮犯”的悲叹。而后明王朝吏治腐败, 贪污横行, 或许更是朱元璋生前想不到的。

然而却有这样一桩案子, 论株连人数和规模, 皆无法与“四大案”相比, 但案件产生的影响, 却远比四大案深远, 不但终明一世, 甚至波及今日。这就是发生在洪武三十年(公元1397年)的“南北榜案”。

南北榜案, 又称刘三吾舞弊案, 与四大案“公说公有理”的争议不同, 这桩案子, 是一件彻头彻尾的冤案。

明朝洪武三十年(公元1397年)二月, 正笼罩在“蓝玉案”血雨腥风中的明王朝, 迎来了其三年一度的科举会试, 在这个蓝玉案株连甚众, 无数官员落马的非常时期, 此次科举的结果, 也无疑将对朝局产生微妙的影响。正因其重要性, 在主考官的选择上, 朱元璋煞费苦心, 经反复斟酌, 终圈定了78岁高龄的翰林学士刘三吾为主考。

刘三吾在当时可谓大儒, 此人是元朝旧臣, 元末时就曾担任过广西提学(相当于教育厅厅长), 明朝建立后更是多有建树。明王朝的科举制度条例就是由他制订, 明初的刑法《大诰》也是由他作序, 此外他还主编过《寰宇通志》, 这是今天中国人了解当时中国周边国家的百科全书。他与汪睿、朱善三人并称为“三老”, 《明史》上更说他“为人慷慨, 胸中无城府, 自号坦坦翁”, 可谓是人品才学俱佳的士林领袖。选择他为主考, 既是朱元璋对他本人的认可, 也是朱元璋对这次科举的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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