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房价:普通人一年收入买一套房

清代无论官吏还是仆人,在北京市区范围内买得起一套四间瓦房,相当现在100平方米的房子,需要多少银子呢?普通人一年的收入就够买一套房子了。并且,清朝人买的,基本上还是连排别墅型,还没有公摊面积。

清朝末年人口大约4至5亿,是现在的1/3。那么,清朝房价是现在的多少呢?

最靠谱的比较,是用普通人的年收入来比,看到底多少年的收入可以买一套房。

七个例子

由于清朝人不研究房价,所以查不到系统的材料,只能找几个例子,不知道是否能全面反映出当时的情况:例一:乾隆十六年(1751年),天津丁予范在刘家胡同二道街买了一块地,盖了一处四合院,这四合院占地近一亩,盖了10间房,连买地带盖房,花了180两银子。

例二:道光十八年(1838年),天津任秀坡花200两银子,把丁予范在刘家胡同二道街开发的这套四合院接了下来,加盖一间客房、一间门楼、三间书房、三间板房,总共投资了350两,最后卖了600两。

例三:乾隆十二年,北京内城西北角太平湖东(新街口),七间半85两,相当于现在12750元。

例四:乾隆十三年,北京内城新帘子胡同(长安街南,新华门与和平门之间),四间瓦房70两,相当于现在10500元。

例五:康熙五十七年(1718),北京大兴县北城日南坊(坊名“日南”,相当于某某街道)有一所楼房出售,该房临街,下面两间开店,上面两间住人,楼后加盖厢房一间,合计5间房,卖了210两(参见张传玺《中国历代契约汇编考释》)。

例六:乾隆五十八年(1793),安徽休宁县二十一都二图(“都”相当于乡镇,“图”相当于行政村)也有一所楼房出售,不临街,但宅基较大,房子共4间,卖了270两(同上)。

例七:咸丰七年(1857),浙江山阴县三十六都三图有人卖房,共计平房3间,卖了60两(同上)。

(备注:下面按每间大约15平方比较)

当时米价

为了能与现代可比,按大家常用的粮价来做衡量。

在清朝米价的波动比较大,按最太平盛世的清乾隆年间算,粮价大约15文钱/升。一升米据说大于1斤,不到1.25斤,按照最多1.25斤来算,现今超市的米价1.8元/斤,则一升米价格为2.25元/升。1两银合1000文,1000/15×2.25=150元,清乾隆的1两银子相当于现在150元。

房价与米价比较

1两=1000文,则新街口的房子(七间半)换算=85000文,新帘子胡同的房子(四间)=70000文,分别相当于5667升米和4667升米。

如果每间房子按照25平方米计算,新街口房子面积187.5平方米,新帘子胡同的房子面积100平方米,则新街口的房价为30.23升米/平方米,新帘子胡同的房价为46.67升米/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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