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史档案:“选秀女”算是顺治的发明

顺治帝废掸皇后的做法, 不仅开创了大清帝国后宫女人的地位既可以升迁也可以下放的先例, 还为自己日后广泛选纳后宫女人找到了新的理由, 但最令后世子孙兴奋的是顺治帝的超前意识, 即选择后宫女人有法可依。 顺治帝为此特意制定了一个制度——选秀女。

选秀女制度, 是清朝为皇帝及其子孙挑选妻妾的办法。 《钦定大清会典》记载: “选秀女, 顺治年间定。 ”选秀女制度之所以出台, 就是因为顺治帝屡次强调选后妃是头等大事情, 必须由他亲自选择确定。 于是, 清宫后妃和宗室子孙妻妾的主要来源, 均是通过“选秀女”的方式。

顺治朝规定: 凡满、 蒙、 汉军八旗官员、 另户军士、 闲散壮丁家中年满14岁至16岁的女子, 都必须参加3年一度的备选秀女, 17岁以上的女子不再参加。 据说清代八旗之家也因此有个不成文的规定, 就是在女儿出嫁之前, 从来不对长辈或其他亲属行跪拜大礼。 因为这些女子都要经过选秀女的程序, 日后有可能成为皇帝的妃嫔甚至“母仪天下”的皇后, 如果真当选的话, 这些女子的亲族长辈反倒要给她们行朝廷大礼。

顺治十年(1653)十月, 经过一段时间的思考和运作, 顺治帝最终用谕旨的形式, 向天下颁布自己挑选后妃的意愿和原则:

选立皇后, 作范中宫, 敬稽典礼, 应于内满洲官员之女, 在外蒙古贝勒以下、 大臣以上女子中, 敬慎选择。

这次以选皇后为由进行的挑选, 部分地改变了满族统治者的婚姻方式。 清入关前, 满族统治者主要通过与相邻民族或部落通婚, 特别是与蒙古通婚的方式, 以达到巩固和扩大自己势力范围的目的。 这次, 顺治帝将满洲官员和外藩王公大臣家的女子纳入选择后妃的行列, 无疑是扩大了联姻的范围。 可以说, 顺治帝的这种后妃选择的办法, 对后世清皇室的影响是巨大的, 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清皇室血统的成分, 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和意义。

选秀女制度颁布后, 顺治十一年(1654)六月, 顺治帝终于迎来了他亲自选定的博尔济吉特氏, 并在一个月之后正式册立为皇后, 即后来的孝惠章皇后, 蒙古族, 14岁, 科尔沁蒙古镇国公绰尔济的女儿。 富有戏剧性的是, 顺治帝的这位新皇后, 是废后的侄女, 皇太后的侄孙女, 相当于是顺治帝的表侄女。 赶走了自己的表妹, 又换来一个原表妹的侄女, 看样子, 顺治帝还真与蒙古博尔济吉特氏家族有缘分, 并且这种缘分还很深。 其实, 满蒙联姻还是当时巩固满蒙联盟的重要政治手段之一。

按理说, 顺治帝应该满足和高兴了, 因为自己不仅制定了选定后妃的宫廷制度, 还亲自选定了新的皇后。 新皇后不但年轻漂亮, 还知书达理, 而且新皇后还是自己的亲戚。 然而事实上, 新婚后的顺治帝生活并不快乐, 因为新皇后性情钝笨, 不善言语, 更不会打情骂俏, 不懂得怎么安抚一个心灵上受过伤的男人, 与顺治帝在一起, 很是陌生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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