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官员反腐机制周密 创立“公用钱”制度

在宋代, 官员的反腐机制已经相当周密。 比如在控制公款吃喝方面, 宋朝创立了“公用钱”制度, 即由财政拨给地方官一笔“公用钱”, 类似用于公务接待的特别费。 换言之, 宋朝承认公务接待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但长官也不能乱花公用钱, 必须用于公务接待, 公款招待必须按照法定的规格、 标准, 使用时也需要副职副署, 且计入公账。 若公务接待违反了法定标准, 即追究相关官员的责任。

同时, 宋政府又设立“券食”制。 凡官员出差公干、 下基层考察, 均由政府发给“券食”, 凭券供给饮食。 什么职务的官员,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发给“券食”, 按什么标准发放, 政府都有非常细致的立法作出规定。 “券食”的费用到年终由各州的常平主管官统一结算, 上报户部审计, 如果发现“有过数取予及违戾者, 并重置典宪”, 即超标、 违规的公费接待, 以重典处置。

(作者: 吴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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