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献忠屠川事件的具体经过是怎样的?

张献忠屠川事件的具体经过大致如下:
入川初期及建立政权阶段
初入四川:1644 年,张献忠在与明军的作战失利后率军西进四川。在入川过程中,其军队沿途就有一些烧杀抢掠行为,如崇祯八年(1635 年)围六合时裸妇人数千詈城下,愧沮者磔之,还聚小儿百十,环木焚之,听其哀号为笑乐。
攻克成都:同年八月初九,张献忠攻破成都,大明蜀王朱至澍投井自尽,尸体被张献忠捞出来砍上三刀扔入江中喂鱼 ,随后张献忠纵兵屠城三天。
建立政权:张献忠在四川建立大西政权后,为了扩充军队和筹集物资,强行征兵征粮,对不服从的百姓和地方势力采取了强硬手段,引发了一些冲突和杀戮。
统治阶段的屠杀行为
屠杀读书人:1645 年,汪兆麟献策屠蜀,张献忠发布科举令,要求四川境内的读书人必须来应考,然而当读书人聚集后,却在南门桥上对其进行大屠杀,大部分文人学士死于乱刀之下 。
屠城与分剿州县:同年,张献忠紧闭成都城门,带着大批人马冲入城内,挨家挨户进行屠杀,还下令士兵不准漏杀一人,否则将其剥皮。之后又派兵分剿成都府属三十二州县,定例每杀一人,剁两手掌、割两耳及一鼻解验,准一功,妇女四双手准一功,小孩六双准一功 。
屠杀军中川籍士兵:1646 年年初,张献忠屠杀了自己军中 14 岁以上的川籍士兵 ,随后让军队去整个成都府扫荡百姓 。
离川前的破坏
1646 年,张献忠决定离川往陕时,又令纵火屠城,全城四面纵火,成都化为一片火海,大明历代诸王所居之宫殿及民间房屋均遭焚毁,人畜化为灰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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