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衣卫是朱元璋的发明
锦衣卫是朱元璋的一大发明。《明史・刑法志》说:“刑法有创之自明,不衷古制者,廷杖、东西厂、锦衣卫镇抚司狱是已。是数者,杀人之惨而不丽于法,踵而行之,至没造而极。举朝野命,一听之武夫宦竖之手,良可叹也!”大意是说,刑法方面明朝独创的有三样:一是廷杖(在宫廷之上杖责官员),二是建立由宦官掌控的特务机构东厂、西厂,三是建立军事特务机构锦衣卫以及它所附属的镇抚司诏狱。
这三样之中,廷杖、锦衣卫是明太祖朱元璋的发明,东厂是他的儿子明成祖朱棣的发明,西厂则是明宪宗的发明,此外,明武宗还发明了凌驾于东厂西厂之上的内厂(内行厂)。不过西厂、内厂(内行厂)存在的时间很短,东厂、锦衣卫一直延续到明朝灭亡。它们互相配合,二位一体,当时人称为“厂卫”。
为什么说锦衣卫是一大发明呢?明朝的军队编制不同于前朝,称为“卫所”。五千六百人为一个卫,下辖若干个所,一千一百二十人为一个千户所,一百一十二人为一个百户所。卫的长官是指挥使(正三品),所的长官是千户(正五品)、百户(正六品)。
在诸多“卫”中,有号称“上二十二卫”的亲军,它的职掌与其他各卫不同,地位很高,其中的锦衣卫地位更高。
锦衣卫出现以前有“仪銮司”、“亲军都尉府”。洪武十五年,废除仪銮司、亲军都尉府,建立锦衣卫。它的职掌与其他卫有所不同,简单说来就是两大任务:一是“直驾侍卫”,一是“巡察缉捕”。
所谓“直驾侍卫”,就是承担皇帝与皇宫的警卫保驾任务,这是它的日常勤务。每逢圣节(皇帝诞辰)、正旦(正月初一)、冬至,举行的三大朝会,以及每天的常朝(皇帝上朝与官员议政),还有举行祭祀等仪式,皇帝的出入,都有锦衣卫官兵扈从、侍卫。
所谓“巡察缉捕”,就是“缉捕京城内外盗贼”。锦衣卫专设“镇抚司”,直接承办皇帝交付的重案要案,捉拿人犯,审判关押,特设“诏狱”,意思是遵照皇帝的诏令查处人犯的监狱。镇抚司诏狱的司法权力,来自皇帝,凌驾于政府的司法部门之上。政府的司法部门――“三法司”(刑部、大理寺、都察院)不得干预锦衣卫镇抚司。这是开国皇帝朱元璋“法外用刑”的结果。
朱棣为肃清政敌恢复诏狱
朱元璋为什么要设立锦衣卫以及它的附属机构镇抚司呢?
明史专家吴晗在《朱元璋传》(1949年版)中这样回答道:“这一批并肩作战,骁悍不驯的将军们,这一群出身豪室的文臣,有地方势力,有社会声望,主意多,要是自己一咽气,忠厚柔仁的皇太子怎么对付得了?到太子死后,太孙不但年轻,还比他父亲更不中用,成天和腐儒们读古书,讲三王道理,断不是制驭枭雄的角色。他要替儿孙斩除荆棘,要保证自己死后安心,便有目的地大动杀手,犯法的杀,不犯法的也杀,无理的杀,有理的也杀。锦衣卫的建立,为的是便于有计划地栽赃告密,有系统地诬告攀连,有目标地灵活运用,更方便地在法外用刑。各地犯重罪的都解到京师下北镇抚司狱,备有诸般刑具,罪状早已安排好,口供也已预备好,不容分辩,不许申诉,犯人唯一的权利是受苦刑后书字招认。不管是谁,进了这头门,是不会有活着出来的奇迹的。”分析得入木三分,鞭辟入里!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他强调锦衣卫的职能:有计划地栽赃告密,有系统地诬告攀连,有目标地灵活运用,更方便地法外用刑。锦衣卫是个什么东西,答案已经非常清楚了。
清朝官方编纂的《明史》,其中的《刑法志》有不少篇幅涉及锦衣卫,它说:“锦衣卫狱者,世所称诏狱也……太祖时,天下重罪逮至京师者,收系狱中,数更大狱,多使断治,所诛杀为多。”当时令人噤若寒蝉的“胡惟庸党案”、“李善长党案”、“蓝玉党案”,先后杀戮四万多人,就是锦衣卫一手操办的。后来这位太祖高皇帝大概意识到,“法外用刑”并非守成之君所用常法,下令撤销镇抚司诏狱,烧毁刑具,囚犯移送刑部处理。
燕王朱棣发动军事政变,把建文帝赶下台,自己当上皇帝。由于名不正言不顺,遭到建文旧臣的强烈反对。为了肃清政敌,钳制舆论,他恢复了镇抚司诏狱。永乐初年,再度重现洪武年间的恐怖气氛,由“诛九族”发展到“诛十族”。受株连而处死的不仅有直系亲属、旁系亲属,外加朋友门生一族,还出现了“瓜蔓抄”,把案犯家乡的村庄化作废墟,没有一人得以幸免。这些都是锦衣卫的杰作。迁都北京以后,朱棣另外建立一个由亲信太监掌控的东厂,目的是“刺臣民隐事”,并且负有监督锦衣卫的使命。
锦衣卫的头目,在《明史》中有小传的,不是列入“佞幸传”,就是列入“阉党传”。在“佞幸传”的有纪纲、门达、逯杲、江彬、钱宁、陆炳;在“阉党传”的有田尔耕、许显纯。这些人都是宵小之徒,靠卧底、告密而发迹,为皇帝惩治不同政见者不遗余力,加官晋爵之后,气焰嚣张,收受贿赂,敲诈勒索,无恶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