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娲在历史上是真实存在的,只不过是被逐渐神化

几乎所有的中国人都知道女娲补天、女娲造人的神话故事,这些神话故事其实起源于一本书《山海经》。《山海经》记载的都是荒诞不羁的神话故事,其实不然,由于远古时代没有文字,一些历史事件都是口口相传,越传越神,就演变成了神话故事。如果我们剥去这些故事的神化因子,再加上考古的发现、民俗的延续和一些古书的印证,我们大概可以得到一个这些神话故事的原型轮廓。

历史上确有女娲这个人,她是伏羲氏族凤姓部落一位大酋长的女儿,出生在凤州,也就是现在的陕西省宝鸡市凤县。女娲16岁时,与伏羲结成了夫妻,先后养育了四个儿子。女娲53岁时伏羲去世,她被氏族联盟推举为帝,建都与汝阳,帝号女皇。女娲的陵寝位于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赵城镇侯村,有学者推断,其存在时间应该在三四千年以上,同黄帝陵一样,也是中国古代皇帝祭奠的庙宇。即使是在现在每年农历三月初十前后,当地都要举行长达七天的庙会和祭祀活动。在女娲当政第二年,共工氏不肯听命于女娲,欲自立为帝,女娲命令祝融率南方部族北伐共工氏,这是中国远古史上最早的一次大规模群体战争,双方大战的结局是共工氏大败。

这年夏天大洪水来临,人们在毫无知觉的情况下被突如其来的洪水吞没,许多族人都葬身于大洪水中,女娲立刻组织族人砍伐树木,绑制简易木排,下水营救被困的人,他们奋战了三天三夜,救出了数百名青年男女。这些获救的青年都向她磕头致谢,尊称她为圣母,女娲率族人与洪水搏斗的这段历史后来在民间广为流传,逐渐被神化了,被演绎成了女娲补天、大战水怪的神话故事。

南宋时期,罗泌写了一本研究上古以来有关历史、地理、风俗、氏族等方面的书《路史》,他认为女娲是婚姻制度的建立者,并规定同姓不得结婚,这也许就是女娲造人传说的由来。在女娲当政第十年,为了繁衍后代,扩大族群,女娲宣布废除旧的群婚制度,实行以女人为主体的婚姻家庭,原来群体大家庭分裂成一个个的独立家庭。婚姻家庭制度的建立,使妇女不再掌握生产与生活资料的所有权与分配权,而专司抚育职能。一个个独立家庭的出现,使部落变成了村庄,人们由原来的流浪生活变成了定居生活,这样的生活方式使人们拥有了更丰富的生活资料,人类已经从游猎社会,逐渐进入到了农业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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