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时期的生产与经济可以证明夏朝是奴隶社会的开始

夏朝是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个朝代,它存在的时间大约在公元前21世纪至公元前16世纪,历十四世、十七王,共约近500年。它统治的中心区域在今日山西南部和河南西部一带,根据流传下来的上古文献的记载和近年来考古工作者关于夏文化的发现,我们可以大致窥见这500年内中国社会的概况:

(一)生产力状况:夏代有沟洫灌溉系统和造酒业,手工业产品除陶器、玉、贝和铜器外,夏代后期已经生产出青铜,在偃师二里头已发现夏代冶铸青铜的遗址,出土的青铜器有小型工具:刀、锥、凿、锛、鱼钩等,武器有戈、戚(合)、簇(矢)等:酒器有B、爵等,其中一件铜爵,含铜92%,7%,说明确系青铜(铜合金)。当时能以青铜作矢簇,说明产量相当可观:禹收九牧之金,铸九鼎(《史记·武帝纪》)说明青铜的冶铸在全国各地都有一定程度的发展。按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理论,奴隶占有制社会皆与金属工具相联系,可见中国夏代的生产力已经达到了这一水平。

(二)生产关系与阶级构成:远在大汶口文化中晚期的父系社会后期,中国社会已产生贫富分化的现象,发展到夏代,阶级终于出现了。
(1)奴隶。主要是由氏族部落之间彼此掠夺战争中得到的俘虏转化而来,也有部分是氏族公社的贫苦社员沦为奴隶的。在夏代奴隶名目繁多,从事农业生产的叫民、黎民、众人、众,从事畜牧业的叫做牧竖或隶圉,奴隶主的家内奴则叫臣(男性)和妾(女性)。他们都担负着难以想象的沉重劳动,被奴隶主看作是会说话的工具,无姓氏可言。他们的命运是极其悲惨的。
(2)奴隶主。大多是父系社会末期的氏族贵族和部落首领转化而来。他们在交换中夺取了大量的财富,在战争中扩大了权力,最终转变为占有全部生产资料和完全占有生产者本身的奴隶主阶级,成为全社会的统治者,上古文献中的百姓就是指的这一阶级,因为只有他们才有资格保持自己由图腾崇拜而来的姓氏,并对亡其姓氏的奴隶们握有生杀予夺之权。
(3)平民。这是奴隶与奴隶主两大对抗阶级外的一个中间阶级,他们大多是由各级贵族疏远的宗族成员和原来的氏族公社成员形成的,虽然还保有自由民身份,但同样是各级贵族的属民,要受后者的剥削和压迫。在中国古代,这个阶级的人数不少,作用显著,且大多居住在都邑之内,后被称为国人。

夏代阶级构成的实际,符合马克思主义关于奴隶占有制社会生产关系的理论,虽然它带有中国式的某些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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