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禹治水真相的考察

本文认为,鲧堙洪水与共工振水实际上是同一史实在不同文献中的分化。鲧禹治水神话的历史背景是处于黄河中游(今山西芮城地区)的鲧部落堵塞了黄河的一条重要支流——共水,引发黄河下游的决口改道,受害最严重的祝融部落西攻鲧并流放了他。禹凭借他特殊的身份协调了上下游的关系,使各部落拆除了黄河支流上阻碍洪水排泄的各堤坝。正是在治水的过程中,诞生了第一个能够控制黄河中下游的国家政权——夏王朝。上古时期中原国家政权与霸主的交替大多与黄河中下游各势力集团的争斗有关。

现在大家几乎一致认为,流播于全球的洪水神话渊源于真实发生过的水灾的记忆,或多或少包含着历史的事实。也就是说,对于洪水神话,欧赫美尔主义(euhemerosism)应该是部分适用的。鲧禹治水是中国最著名的洪水神话,其所隐含的史实对我们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很可能就是由于这场洪水,导致了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国家政权的建立。因此,我们有必要重新探讨此一神话的历史背景,对其中的细节作进一步的考察。

从文献上看,最早记载鲧禹治水神话的莫过于《尚书·洪范》:其云:

我闻,在昔,鲧堙洪水,汨陈其五行。帝乃震怒,不畀其洪范九畴,彝伦攸尽v缭蜷晁溃禹乃嗣兴。

同是《尚书》,《尧典》是这样记载此事的:

帝曰:咨,四岳!汤汤洪水方割,荡荡怀山襄陵,浩浩滔天。下民其咨,有能俾V?佥曰:於!鲧哉!。帝曰:於!蛟眨》矫圮族。岳曰:异哉!试可乃已。帝曰:往,钦哉!九载,绩用弗成。

另外《山海经·海内经》对此也有记载,其云:

洪水滔天,鲧窃帝之息壤以堙洪水,不待帝命。帝令祝融杀鲧于羽郊。鲧复生禹,帝乃命禹卒布土以定九州。

可以看出,同是《尚书》,对此事的记载已经开始发生分化。根据《洪范》中箕子的话推测,鲧治洪水没有得到帝的批准,而根据《尧典》,鲧治洪水是得到了四岳的推荐,尧帝曾提出异议,最后还是批准了鲧去治水。第一种说法与《山海经》的记载比较接近,显然是较为原始的说法,第二种说法很明显已经带有后世国家制度的痕迹,应该是较为后起的说法。

自从上个世纪98年长江大洪水以后,我们对洪水的有了较为直观的了解。98年时人不给水以出路,水就不给人以生路,给我们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在这种感性认识的基础上,我们重新来审视一下这则著名的洪水神话,无疑会有全新的理解。

我对鲧禹治水神话的新解释基于两个假设。第一个是历史学的假设:我想象、理解中的鲧禹时代,黄河流域尚未成为一个统一体,而是由许多部落画地而居,部落之间的关系最多也是松散的联盟。这不是什么新观点,应该属于常识。第二个是音韵学上的假设,我认为鲧与共工是同名异记,鲧在上古音中属于见母文部,共属见母,工属东部,两者是非常接近的。急读则为鲧,缓读则为共工。两者的读音差异主要是由于地域差异引起的。这虽然是一个新观点,但我自信也并不牵强。因为并不仅仅是由于鲧与共工在读音上相近,更是由于他们两人的事迹惊人的一致,在此,有必要作较为详细的论证。

首先,在历史记载中,共工和鲧犯的是同样的错误,共工也同样用堙堵洪水的方法使天下受害。《国语·周语下》记载:昔共工……虞于湛乐,淫失其身,欲壅防百川,堕高堙庳,以害天下。皇天弗福,庶民弗助,祸乱并兴,共工用灭。其在有虞,有崇伯鲧,播其淫心,称遂共工之过,尧用殛之于羽山。其后伯禹念前之非度,厘改制量,象物天地,比类百则,仪之于民,而度之于群生,共之从孙四岳佐之,高高下下,疏川导滞,钟水丰物,封崇九山,决汩九川……合通四海……皇天嘉之,祚以天下。《淮南子·本经》篇云:舜之时,共工振滔洪水,以薄空桑。龙门未开,吕梁未发,江淮遍流,四海溟搿C窠陨锨窳辏赴树木。徐旭生说,有关共工氏的传说几乎全和水有关,此说极是。即便是最为人熟知的《淮南子·天文篇》中的记载:昔共工与颛顼争为帝,怒而触不周之山,天柱折,地维绝。天倾西北,故日月星辰移焉;地不满东南,故水潦尘埃归焉。照样是对水流东南的神话性解释。

第二,鲧是为祝融所杀的,上引《山海经·海内经》就说:帝令祝融杀鲧于羽郊。而共工也曾与祝融发生过战争且不胜。《史记会注考证》引司马贞《补〈史记·三皇本纪〉》云:诸侯有共工氏,任智刑以强,霸而不王。以水乘木,乃与祝融战,不胜而怒,乃头触不周山,天柱折,地维缺。当然,文献中记载的更多的是共工与颛顼的争斗,如《淮南子·天文篇》云:昔共工与颛顼争为帝,怒而触不周之山,天柱折,地维绝。《兵略篇》又云:共工为水害,故颛顼诛之。《史记·律书》亦云:颛顼有共工之阵以平水害。但这与和祝融战并不矛盾,因为祝融本是颛顼之后。《左传》昭公二十九年说:颛顼氏有子曰犁,为祝融。《山海经·大荒西经》说:颛顼生老童,老童生祝融。颛顼之都在今濮阳。《史记·五帝本纪》集解引皇甫谧说:都帝丘,今东郡濮阳是也。又引《皇览》说:颛顼冢在东郡濮阳顿丘顿门外广阳里中,《山海经·海外北经》郭璞注云:颛顼号为高阳冢,今在濮阳,故帝丘也。而祝融的后裔,己姓之昆吾,彭姓之豕韦,都在或曾在濮阳住过。据此,与共工作战的主力应该是处于濮阳的昆吾与豕韦部落,他们声称自己是颛顼之后也没有错。

第三,他们的结局相同。鲧化为黄熊入于羽渊已是为各种文献所记载的:《国语·晋语八》:昔者鲧违帝命,殛之于羽山,化为黄熊以入于羽渊。《左传》昭公七年也云:昔尧殛鲧于羽山,其神化为黄熊以入于羽渊。而共工也有入渊之传说:《淮南子·原道》篇载:昔共工之力,触不周之山,使地东南倾,与高辛争为帝,遂潜于渊,宗族残灭,继嗣绝祀。

第四,两人都有一个平治九州的儿子。禹是鲧的儿子是大家所熟知的,《国语·鲁语》共工氏之霸九有也,其子曰后土,能平九土。这里的九有、九土都是九州的意思。虽然名字与大禹不一样,但其事迹是一模一样的。我们不能想象在同一时代有两个人都平治了九州。显然,他俩实际上是一个人。

综上所述,共工与鲧的事迹实际上只是同一史实的分化。洪水神话在不同的氏族、部落、地域中传播,当地民众对主人公有不同的态度。在鲧系统的传说中,对鲧抱有同情态度,将他描述为一个治水不成的英雄,如《离骚》中就有鲧直以亡身这样的说法;而在共工系统的传说中,则将它描述为一个引发洪水的祸首。除此之外,几乎所有的事实我都同意徐旭生先生的看法。我认为,徐旭生先生对这次洪水的研究只差一步就已经直指历史的真相了,现在我们就来完成最后一步工作。

在《山海经》的记载中,我一直有一个疑惑,鲧治水失败,为什么会由祝融去杀他?在尧帝时代,祝融并不是职掌刑罚的,职掌刑罚的是皋陶。下面我试图来解开这个疑问。

首先,我们有一个众所周知的事实,就是鲧(共工)是采用堵的方法来抵御洪水的,《山海经·海内经》郭璞注引《开筮》说:滔滔洪水,无所止极,伯鲧乃以息石息壤,以填洪水。也就是《国语》中所说的堕高堙庳,即将高的地方铲低,低的地方垫高,主要的方式是堙庳。这在各种记载中均无异义。堙塞的具体方法应该是加高河道的堤防,照徐旭生的说法是类似于筑土围子一样的方法。所以,在历史传说中,鲧还是城郭的创作者。《吕氏春秋·君守》篇说:夏鲧作城。《礼记·祭法》正义解鲧,引《世本》说他作城郭。《水经注》卷二河水下引《世本》说:鲧作城。这里的城,我的理解就是护卫部落聚居地的高堤,目的是抵御洪水。

然而,这种治水法却引起了其他诸侯的不满,这也是文献材料所明言的。《淮南子·原道》篇说:夏鲧作三仞之城,诸侯畔之,海外有狡心。按照上引《国语·周语下》的说法是:壅防百川、堕高堙庳的结果是害天下,所以皇天弗福,庶民弗助,祸乱并兴,共工用灭。联系《淮南子》的说法,弗助的庶民、反畔的诸侯应该都是外族人,与鲧不是同一部落。为什么用堙的方法会引起其他诸侯的不满呢?我们来看看鲧(共工)部落所在的地域。

共工部落的聚居地当在共地。上古称为共的地名和国名共有五处。即:1、《路史后记·共工氏传》云共工氏建国在莘、分间,在今河南陕县境内;2、《山海经·北次三经》说:泰头之山,共水出焉,南注于池。当在今山西省五台县境内。2、《中山经》说:甘枣之山,共水出焉,而西流注于河。《水经注》卷四《河水下》引此文,并说:今诊蓼水,川流所趋,与共水相扶,是以蓼水为共水,在今山西西南隅,芮城县境内。 3、《中山经》次六说:长石之山……其西有谷焉,名曰共谷,多竹,共水出焉,西南流注于洛。《水经注·洛水下》曾引此文。地在河南新安县境内。4、《诗·大雅·皇矣》云:密人不恭,敢距大邦,侵阮徂共。这个共可能在在今甘肃泾川县境内。5、《汉书·地理志》有河内郡共县,班固自注古国,其地为今河南省辉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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