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有功:敢当众“顶撞”女皇武则天的人

  武则天篡唐天下以后,遭到了李唐宗室和忠唐大臣的激烈反对,他们一次次发起兵变。武则天面对这样严峻的政治局面,为巩固自己的统治地位,任用酷吏,诬构大狱,偏离法规,接连诛杀所谓不法的唐朝旧臣和宗室贵族,以此来震慑潜在的敌对势力。而这样做的结果是导致“朝野震恐,莫敢正言”。然而却又这么一个人,他不仅多次纠正“冤假错案”,而且竟敢当廷“顶撞”武则天,这个人的名字叫徐有功。

  徐有功(640——702),本名“弘敏”,字有功。只因避讳唐高宗李治的谥号(754年,唐高宗改谥号为“天皇大弘孝皇帝”),因此导致他的字“有功”较他的名字“弘敏”,在后世更为响亮。

  永昌元年(689),徐有功被武则天升任为司刑寺丞(“司刑寺”亦即“大理寺”,相当于现在的最高法院;“寺丞”一职虽不是“司刑寺”这一部门里的最高长官,但它主要负责中央各部门及地方各州的司法案件的复审,复审通过后方具有法律效力),刚一上任他就接手了一桩非常棘手的案件。

  这一年,魏州贵乡县尉颜余庆被举报与去年(688)的唐宗室李冲、李贞等谋反案有关。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据史料记载,当时,李冲、李贞等欲起兵谋反,派人去贵乡县收取放债所得的利息,并购买弓箭等战略物资,由此颜余庆与谋反扯上了关系。

  颜余庆被告发后,武则天一看是自己最讨厌的谋反案,就将案件交给了当时着名酷吏来俊臣等负责审理。经过酷吏们的严刑逼供,颜余庆被迫认罪,定为“魁首”,判处死刑。来俊臣将“供词”交给武则天,武则天看后,批准同意。

  武则天批准后的案件交给司刑寺复审,徐有功认为对颜余庆的判定结果不当。他查阅了去年武则天针对宗室谋反颁布的《永昌赦令》,发现了“魁首”与“支党”的字样。于是他在第二天上朝时,就颜余庆案对武则天奏道:“今以支为首,是以生入死。赦而复罪,不如勿赦;生而复杀,不如勿生。窃谓朝廷不当尔。”(现在把“支党”定为“魁首”,是把不该判死刑的人推向死亡;赦免之后再加罪,倒不如不赦免;放生了又要杀,不如不放生;我私下认为朝廷不应该这样。)

  按说在古代,皇帝的判决就是最高判决,任何人都得照办。因此,徐有功这样看似争辩,实则批评地对武则天说话,让武则天相当恼火,武则天怒曰:“何谓魁首?”(什么叫做魁首?)徐有功道:“魁者,大帅;首者,元谋。”(魁,就是主帅;首,就是主谋)武则天道:“余庆安得不为魁首?”(颜余庆怎么不是魁首?)徐有功答道:“若魁首者,虺贞是已。既已伏诛,余庆今方论罪,非支党何?”(要说魁首,就是李贞、李冲等;魁首已经被处死,颜余庆现在才被追究,不是从犯又是什么?)武则天虽然恼火,但觉得徐有功说的有理,于是找个台阶说:“公更思之。”(这事儿你在好好考虑考虑)

  经过徐有功的据理力争,颜余庆被免除了死刑。但是,就当是情形而言,徐有功当真胆大包天,把在场的所有人都吓坏了。《新唐书·徐有功传》言:当此时,左右及卫仗在廷陛者数百人,皆缩项不敢息。历史人物

  当然,徐有功替无罪之人争辩的情形不止这一次,但是他并没有因此被杀。究其原因,除了有武则天需要徐有功这样秉公执法,能为朝廷树立正面形象的人之外,还有他自己的智慧。

  比如,有一次武则天质问徐有功,为什么最近办案多有差错?徐有功道:“失出,臣小过;好生,陛下大德。”(重罪轻罚,是臣的小过失;爱惜生灵,是陛下的大恩德)话里话外无不透漏着自己甘愿担错,以树陛下大德的意思。这也正是上面所说的,武则天在重用酷吏进行恐怖统治的同时,也需要徐有功这样替自己树立威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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