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读南宋相关史料时发现了这样一则记载,说宋高宗绍兴末年,金军攻宋失败后北撤,“遗弃粟米山积”,而宋军“多福建、江、浙人,不能食粟,因此日有死者”。粟,无疑就是今天的小米了,主产区在北方,南方部分地区也生产,煮干饭吃起来口感是不太好,但熬粥绝对一流。
这则记载显然比较极端,但也并非没有根据。先来说说两个疑问,一是绍兴末年为何宋军只剩下了南方人,北方南迁之人哪里去了?二是明明小米可以吃,南方的士兵们为何宁愿饿死也不吃?
我们知道,南宋刚开始时的主要将领,如岳飞、韩世忠、张俊、刘光世、刘等,都是北方人,“中兴诸将皆北人”,而他们的手下兵马,也多是北方精壮汉子。可以说,这些来自北方的流民,是宋军的主要作战力量。到绍兴末年才过去三十年左右,军队的兵员咋都成了南方人了呢?这跟“绍兴和议”中的一项条款有关。
绍兴和约签定之后,金朝统治者要求南宋当局履行归还“北人之在南者”的条款。宋廷不敢不从命,马上将“海州、泗州、涟水在南百姓”,“根刷过淮北。”后又写信给金朝,“许以所索陕西、河南人次第而遣”。绍兴十四年,高宗、秦桧又“命州县根刷,前后归朝人发还金国,”但金人还不满意,于是秦桧又“命尽发前后所得大金、契丹及归朝人五万,还于大金”。秦桧这样做的目的既是满足金国的要求,更是为了“阴谋内弱军势,绝后来归降之心”。
此外,高宗、秦桧对于淮水、大散关以北的人民因不堪忍受金统治者的压榨,或因饥荒而冒死南归者,也拒于国门之外。他们下令给宋金交界的地方官吏说:“毋招集流亡,恐致生事。当时,金国连连灾荒,陕西一带百姓“无以食,争西入蜀”但因为秦桧命令,宋庭不敢接纳,以致这些百姓“皆散去饿死,其壮者,北人多买为奴婢。”赵构和秦桧如此举动,无疑是断绝了宋军精壮兵员来援,导致后来宋军战斗力大减。而且,他们的举动,也让北方的百姓和义军心寒,不敢南来,大大巩固金国的统治,削弱了南宋的边防。
再来回答第二个问题。按道理,在北宋和南宋之交,随着大批北方人的南迁,长江流域一带的农民已经开始种植小米。如“沅、湘间多山,农家惟植粟”,他们的主食与北方人基本相同。在海南岛,“所产粳不足於食,乃以薯芋杂粟作粥糜以取饱”。南方瑶人“耕山为生,以粟、豆、芋魁充粮”。上述记载均说明南方人并不单纯食大米,小米也成为不可替代的主食了,“饮食混淆,无南北之分矣。”所谓“民以食为天”,小米也是粮食,为何当兵的宁愿饿死也不吃小米?
你千万别以为这些不吃小米的士兵是因为吃不惯或者出于气节,是不为北方小米折腰,那就大错特错了。
事实上完全相反,他们是由于长期过于养尊处优,失去了进取之心、雪耻之志,实在是吃不下小米了。王之道说:“吾之将士,比自讲和以来,初无尺寸之劳、毫发之功。二十年间,享其富贵尊荣。……黄金白璧,歌童舞女,充知私室,朝游暮宴,其奉养倍侈,有非言之所能尽者,孰肯披甲胄、冒锋镝、奋不顾身以拘国家之急哉?”在如此奢侈的生活环境中混日子的士兵们,又如何要求他们养成艰苦奋斗的吃小米精神呢?
另外,绍兴二十一年,学者何侗论及当时的军政之弊说:“为将帅者,不治兵而治财,刻剥之政行,而附摩之思绝,市井之习化,而训练之法坏。二十二年间,被坚执锐之士化为行商坐贾者,不知其几’”。原来当兵的一边当兵,还一边做生意,“保家卫国”和赚钱发财两不误,当真是历史奇迹。吃小米对于这些“商兵”来说,那是丢面的事,饿死事小,失面事大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