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1069年(熙宁二年二月),赵顼任命王安石为参知政事,主要负责变法事宜。同时调整了人事安排,组成新的执政班子。变法措施大概分为三个部分:即富国之法、强兵之法和取士之法。随后新法逐渐出台。新法刚一出台,便招来朝野间一片指责和谩骂,不仅从内容和效益上对新法进行非难,而且在思想、道德上大肆指责,说王安石“变祖宗法度”,“以富国强兵之术,启迪上心,欲求近功,忘其旧学”,“尚法令则称商鞅,言财利则背孟轲,鄙老成为因循,弃公论为流俗”。在朝议纷纷面前,王安石不为所动,喊出了“天变不足惧,人言不足恤,祖宗之法不足守”的口号,赵顼对王安石表示支持,说:“人臣但能言道德,而不以功名之实,亦无补于事。”主张道德与功名并重,反对守旧派空言道德、在政治上无所作为的做法。
在两派争议当中,赵顼先后罢退了一批对变法持否定意见的官员:如御史中丞吕公着“以请罢新法出颍州”;“御史刘述、刘琦、钱锣、孙昌龄、王子韶、程颢、张戬、陈襄、陈荐、谢景温、杨绘、刘挚,谏官范纯仁、李常、孙觉、杨宗愈皆不得言,相继去”;“翰林学士范镇三疏言青苗,夺职致仕”;欧阳修乞致仕,“乃听之”;“富弼以格青苗解使相”;文彦博言市易与下争利,“出彦博守魏”。
公元1070年(熙宁三年),擢王安石为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位同宰相,让其有了更大的权力,于是农田、水利、青苗、均输、保甲、免役、市易、保马、方田等新法先后颁行天下,变法进入了高潮。
为了及时有效地制定和推行新法,赵顼特命设置了“制置三司条例司”,即制定户部、度支、盐铁三司条例的专门机构,由王安石和知枢密院事陈升之主持。
在这个机构中,赵顼听从王安石的举荐,起用了吕惠卿、章敦、蔡确、曾布、吕嘉问、沈括、薛向等一批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