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仁宗皇v元年状元冯京,字当世,生于广西宜州,后落籍湖北咸宁。累官至参知政事与枢密使。他长于文学,工于书法,在官场敢作敢为,为北宋名臣之一。他是宋初著名宰相富弼的女婿。
冯京(1021(辛酉年)~1094),男,字当世,宋代鄂州江夏(今湖北武昌)人,北宋大臣。曾祖冯碧举家南迁粤西之宜山龙水(今广西宜州市),后来祖父因去漠北郊游时看中江夏(当时属鄂州管瞎),落籍江夏(今湖北武昌)。宋仁宗皇v元年己丑科状元。为宋朝最后一位三元及第的状元。
冯京出世之后,家境就日渐贫困。十七八岁时,经商的父亲冯式又一命归天,因此更加窘迫。在读书求仕的过程中,冯京曾一度游学到浙江余杭县,由于拖欠了房租,被官府逼勒甚紧。他无计可施,便在寄居的寺庙的墙壁上题了一首小诗:
吁嗟天下苍生眼,不识男儿未济中。
此诗大意是:以韩信和项羽自比,说盖世英雄也有穷困之时,可叹天下的人都看不出自己不过是英雄落难。
来逼债的人中,有一个人称范生的衙役头目,他通文墨,看了这首诗,有所触动,便向县令作了汇报,并替冯京说情,请求宽大处理。县令怀疑范生得了冯京什么好处,不然,素不相识怎么替他说起话来?范生从县令的眼光和口气里读出了怀疑,就主动解释说:“这冯秀才家境甚为贫寒,经常衣食无着,哪有什么东西来收买我?我不过是看了他所题的诗,预料他将来必非等闲之辈罢了!”说完,掏出抄好的诗来。县令看过笑了笑,果然改变了态度,对冯京采取了宽容政策。
后来,冯京又到山(又称霍山,在安徽霍山县西北,音qián前)僧舍读书。僧舍有一只看门狗,冯京由于经常处于饥饿状态,就约同几个穷学友一起设法把这狗偷杀了,美美打了一顿牙祭。僧人告到县里,冯京等人都被抓了去。县令见是几个读书人,不像泼皮无赖之徒,态度也就不那么凶狠。他没作别的处罚,只让为首的冯京当场写一篇《偷狗赋》。这样做的原意是想借此羞辱一下他们,以示惩戒。县令本以为他们会叫饶,不会痛痛快快地写。没想到冯京并不以为意,提笔就写,一会儿就写成了。县令只得拿起来看。赋写得非常漂亮,其中有一联尤为精彩:
团饭引来,喜掉续貂之尾;
索T牵去,惊回顾兔之头。
这里用了几个典故,大意是说:当时用饭团引狗上钩,狗高兴地摆着尾巴;待到用绳索把它牵走时,狗吃惊地不断回头。
县令读到这里,不禁击节叹赏,佩服得五体投地,立即把他们释放了,并将冯京特地留下来,待为上宾。大宋名臣的落魄往事第二年,冯京就以三元及第,大魁天下。中国1300年科举史中,能连中三元者凤毛麟角,仅17位,平均近百年才出一人,其中一个是冯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