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皇帝不为人知的四大暴行揭秘

康熙一直被史学界和国人认为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个仁君,但跟绝大多数皇帝一样,康熙的执政也不是完美的,英明神武的康熙皇帝一生也有鲜为人知的四大暴行。历史上的今天为你盘点康熙在位时的四大暴行――

暴行之一:平三藩屠杀平民

且不提与康熙尚无关系的扬州十日、嘉定三屠,只说康熙在平定三藩时,清军对平民的屠杀,从许多记载来看也是相当惊人。这里不必长篇大论,就引两则相关史料也可见一斑。

清史稿.王骘传》里记载的王骘在康熙的上疏中说“四川祸变相踵,荒烟百里,臣当年运粮行间,满目创痍。自荡平后,修养生息,然计通省户口,仍不过一万八千余丁,不及他省一县之众”

这份上疏是什么时候写的?所谓当年运粮行间是什么,荡平是指什么时候的荡平?这些问题我们继续查一下《清史稿》的原文就知道了。“王骘,字辰岳,山东福山人,……康熙五年,典试广东。历刑部郎中。十九年,出为四川松威道。时征云南,骘督运军粮,覆舟坠马,屡经险阻,师赖以济。”

“时以太和殿工,命采蜀中木。骘入觐,疏言:四川祸变相踵……”

可见这份上疏就是在康熙平定三藩之乱以后,所谓“当年运粮行间”,就是指康熙十九年“出为四川松威道。时征云南,骘督运军粮”,那么这个所谓的荡平自然就是指康熙时期清军镇压吴三桂反抗,荡平四川云南了。

荡平之后,“通省户口,仍不过一万八千余丁,不及他省一县之众”,这个时期四川人口的损失,平民的死亡显然和清军是脱不了干系的。

其实不仅是四川,其他相关地区也遭受类似的厄运,比如江西百姓遭受屠戮的数量就不少,康熙十八年,浏阳县知县曹鼎新说“自甲寅吴逆倡乱,……以至王师赫怒,整兵剿洗,玉石难分,老幼死于锋镝,妇子悉为俘囚,白骨遍野,民无噍类”。

这里说的就更明确了“王师赫怒,整兵剿洗,玉石难分”,联系到清军一向有屠杀平民的传统,再加上清朝方面的官员也不会故意抹黑清朝自己,所以这类记载的真实性是没有疑问的。无论以什么理由作为借口,如果一个皇帝手下的军队有大肆屠杀平民的行径,那么这样的皇帝再将其称为仁爱,那也是很不妥当了吧。

暴行之二:迁海残民十余年

首先值得一提的沿海迁界在康熙时期的强化,沿海迁界造成的惨重后果前面已经部分叙述。

沿海迁界可以看《南明史》中的相关记载。究竟什么是沿海迁界呢?简单来说,它就是在长达二十多年的时间里,让中国从世界上海岸线最长的国家之一变成了一个内陆国家。具体点,满清政府划定一个濒海范围(从濒海三十里左右,到濒海四十里、五十里、乃至到二三百里不等),设立界碑,乃至修建界墙,强制处在这个范围内的沿海居民迁移,有敢不迁移的,杀无赦,有敢越界的,也杀无赦。总之,让距离海边三十里到二三百里不等的整个中国沿海地区,成为一个无人区。在这期间,如果清廷统治者觉得迁海的距离太近,还会继续下令,迁的更远一点,他们对海洋的恐惧已经到了病态的程度。按照《南明史》的记载:

“广东迁徙沿海居民在康熙元年二月,清廷派科尔坤、介山二大臣巡视海疆,“令滨海民悉徙内地五十里,以绝接济台湾之患。于是麾兵折界,期三日尽夷其地,空其人民”。康熙二年“华大人来巡边界,再迁其民”。“甲寅(康熙三年)春月,续迁番禺、顺德、新会、东莞、香山五县沿海之民”。“初立界犹以为近也,再远之,又再远之,凡三迁而界始定”。

当时人的描述是“令下即日,挈妻负子载道路,处其居室,放火焚烧,片石不留。民死过半,枕藉道涂。即一二能至内地者,俱无儋石之粮,饿殍已在目前。……”

也就是迁的时候,沿海居民就死了超过一半,剩下百分之二十不到的人,就算能够到内地,离饿死也不远了。

迁的同时,就是烧。“稍后,军骑驰射,火箭焚其庐室,民皇皇鸟兽散,火累月不熄。而水军之战舰数千艘亦同时焚,曰:‘无资寇用。’”

不仅烧房子,杀人民,就连树木青草也不放过“当播迁之后,大起民夫,以将官统之出界,毁屋撤墙,民有压死者。至是一望荒芜矣。又下砍树之令,致多年轮豫章、数千株成林果树、无数合抱松柏荡然以尽。……三月间,令巡界兵割青,使寸草不留于地上。”

至于为什么要砍树,要对果树松柏都斩尽杀绝,大约意思也是为了防止海上的反清复明力量利用吧。

屈大均《广东新语》说广东省的情况,“东起大虎门,西迄防城,地方三千余里,以为大界。民有阑出咫尺者执而诛戮。而民之以误出墙外死者又不知几何万矣。自有粤东以来,生灵之祸莫惨于此”。

阮锡《海上见闻录》中说“上自辽东,下至广东,皆迁徙,筑短墙,立界碑,拨兵戍守,出界者死,百姓失业流离死亡者以亿万计”。

这些描写可能有夸张的地方,但也可以想见惨况确实空前了。

这一政策实施了二十多年,大部分的时间都处于康熙的统治之下,如果说开头几年,和康熙没有关系,那么剩下的时间,以及其间的一些强化措施,康熙就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一个能够允许这样残酷的政策继续存在了十几年并且还一度采取措施进行强化的人,说他是仁爱,这似乎令人难以接受。

沿海迁界区的修筑界墙是从康熙统治下进行的,可以看顾诚的相关记述“福建和广东的情况差不多,开初以插旗、木栅、篱笆为界。后来就越来越严格,或是“浚以深沟”,或是“筑土墙为界”;再后来干脆征发民夫大兴土木,把土墙改筑为界墙,并且沿界建立寨、墩,派设官兵扼守。

“(康熙七年)正月奉文,着南北洋百姓砌筑界墙,从江口至枫亭。墙阔四尺,高六尺,每户计筑二丈一尺。界口起了望楼一座,遇海另筑界堤。”

“关于沿边设兵戍守的堡塞,福建称之为寨、墩,广东称之为台、墩。大致情况是:‘界畛既截,虑出入者之无禁也,于是就沿边扼塞建寨四,墩十数,置兵守之。城外乡民按户征银,照丁往役。……一寨之成,费至三四千金,一墩半之。拷掠鞭捶,死于奔命者不知凡几矣。’‘寨周阔百六十丈,墩周阔十丈不等”。“五里一墩,十里一台,墩置五兵,台置六兵,禁民外出’。”

推行过这样一种政策的皇帝,不称之为暴虐也就罢了,称为仁爱终究是有些不太合适的。

暴行之三:文字狱屠戮学者

再来说康熙时期的文字狱,客观的说,康熙制造的文字狱和其他两个清朝皇帝雍正乾隆相比并不算多,但也并非没有,而且有些案件的性质也还是很恶劣的。

比如康熙十九年(1680年)发生的朱方旦案,值得一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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