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的一系列变故,终于让朝廷的眼睛睁开了一条缝,但并没有看清楚这个世界。
澳门是明朝中叶(1553年)被葡萄牙人混赖,赖去的。反正每年给地方官贿赂,地方官就当一个额外的财路,懒得去较真。时间一长,就成了既成事实了,如梦方醒的朝廷也只好认账,就当租给人家了。以天朝上国自居的明王朝,对于天高皇帝远的广东地方,一向不那么认真,地方官也就糊弄。任由夷人赖在那里,权当是怀柔远夷了。只是为了防止华夷混杂,朝廷在澳门半岛的出口修了一个关闸,派几个兵守在那里。当然,根本就防不住人们的进出,只是意思意思。
自打那时以后,由明及清,罕有朝廷高官进入澳门。尽管在法律上澳门还是中国的,但是大家都心知肚明,那里已经是夷人住的地方了。深入夷境,没有本事化夷为夏,很容易招致物议的。中国就是这样,小百姓好奇心很重,但官员大人几乎没有什么好奇心。做事首先担忧的,是官帽子。
在清一朝,广州跟澳门离得不远,可是别说两广总督,就是广州知府,也没听说有谁去过澳门。去澳门办事的中国官员倒是不少,采买洋货以及红夷大炮,但都是低级官员。倒是澳门的葡萄牙人乐于派使节去北京,参拜皇帝。跟后来的英国人马戛尔尼不一样,派去北京的葡萄牙人个个都三跪九叩。听说马戛尔尼不肯下跪,葡萄牙人还愤愤不平。
然而,朝廷的钦差大臣林则徐和两广总督邓廷桢在主持禁烟期间,居然要去澳门走走。这个事,让澳门的葡萄牙总督很是兴奋。葡萄牙人一直就想跟两广当局接上官方关系,但始终接不上。这次钦差大人肯屈节来访,当然是件好事。葡萄牙人当时还没有远见,能意识到在后来的战争中,清廷必输。在当时,他们认为能跟清朝官方多套近乎,对他们今后没坏处。
在林则徐和邓廷桢动身之前,林则徐已经派人来过澳门,让澳门人配合禁烟,不许向澳门的英国鸦片贩子供应食物,将他们逼走。但是,他们此行显然不是为了巡查澳门方面事干的怎样,而是来打探夷情的。林则徐来广州已经有好几个月了,来之前的种种关于夷人的成见,眼见得越来越不靠谱了。眼前的对手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拐个弯通过澳门,也许可以一窥真相。
林邓二人是道光十九年七月二十五日(1839年9月2日)动身的,当年的路不好,从广州到澳门居然走了一天。临近澳门,还在一个都司衙门里歇了一晚,第二天才赶到澳门。过了关闸,澳门总督率领百名葡萄牙兵组成的仪仗队亲自迎接。林则徐注意到,仪仗队里还有乐队,奏夷乐。过了关闸,在望厦村有座新修的关帝庙,林则徐进庙上香,然后命通事传谕澳门总督来见。林则徐赏给了澳门总督四样礼物,色绫、折扇、茶叶和冰糖。给澳门的夷兵送上了牛羊和酒,外加400块银元。就这样把总督当下属,澳门总督居然也没意见。然后林则徐他们经三巴门,进澳门著名的妈祖庙进香。
我估计,此行从头至尾,林则徐他们都是坐着轿子。就这样,轿夫们抬着林则徐和邓廷桢,在澳门总督率仪仗队的陪同下,沿着澳门南环街走了一圈,走马观花地考察了这个夷人住的弹丸之地。当然,澳门总督也给林则徐指示了哪些地方曾经是英国人住的,现在都已经空了。说明他对钦差大人的指示,相当认真地执行了。
但林则徐注意的不是这些,他注意到了街上的夷人,无论男女,都出来围观,有瞬间拥有众多粉丝的感觉,多少有点兴奋。看了澳门的建筑,觉得楼盖得很高,多至三层,金碧辉煌的,说明夷人好治宅,这是个好评语,还是恶评呢?不好说。但对于澳门夷人的服饰和装扮,却大生恶感。觉得这些人男的包裹紧密,穿着紧身裤袜,活像我们戏剧里扮演狐狸、兔子之类的演员;头发是卷的,却又剪去一些;胡子很多,却半剃半留。女的则头发分梳成两道三道,衣裙上身袒露,下身重裙。加上还有黑人,黑的像漆一样给葡萄牙人做奴仆。所以,看了吓人。林则徐在日记里感慨道,说广东人称呼夷人为鬼子,看来不是骂他们。他对夷人的婚姻自择,也感到不以为然,说是真夷俗也。林则徐转了一圈,当天就出来了,第二天返回了广州。
尽管对洋鬼子印象不佳,充满了华夏自豪感。但是林则徐的确有涵养,在澳门期间一点都没露出来。而且,他还派人收集澳门新闻纸(报纸),以及一切有助于了解西方的材料。有多少算多少,多多益善;还通过澳门,采买了好些西洋大炮和一艘英国商船,后者被改装成军舰,供水师练兵,攀爬敌舰之用。但是,澳门的葡萄牙人对林大人的印象却不错。他们的报纸
盛赞林则徐,称他跟那些手握大权,却不知英吉利并美利坚之事情,骄傲自足的大人先生不同,说他不仅善于收集有关外国的知识,而且凡有所得,不辞辛苦,常时习用,记在心中,真是一个聪明好人。
但是,这个聪明好人虽然屈尊去了一趟夷人待的地方,却还没有抛弃传统士大夫对狄夷的偏见,并没有对眼前有着锐利火器、坚固高大兵船的夷人给予足够的重视。眼睛是睁开了一条缝,但并没有看清楚这个世界。
其实,澳门周边的好些农民和商人,由于多年跟葡萄牙人打交道,他们对西方人的了解其实还蛮深的。可惜,已经开始了解西方的林则徐,此时居然完全没有顾及这些洋人通,从来没有问过哪怕一个买办,去了解夷情。而这些洋人通,直到洋务运动期间,才有了用武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