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前322年 张仪相魏,纵横家活跃于政治舞台

  周显王四十六年(前323),魏国谋划联合各国共同抗秦,张仪与齐、楚大臣在啮桑(今江苏沛县西南)相会,商议联合齐、楚破坏魏国合纵计划之策,但未能阻止魏、赵、韩、燕、中山等国结盟。次年,张仪自啮桑返秦,被免去相职,遂来到魏。张仪魏惠王进献联合秦、韩以伐齐、楚之策,为魏惠王采纳,并任用他为相。张仪坚决主张与秦联合,魏将公孙衍认为,张仪之策对自己不利,所以派人去韩国游说公叔,将张仪联合秦、魏攻韩的计划告诉公叔,说魏惠王信任张仪,无非是想得到韩国土地,与其使韩国在秦魏夹攻下丧土亡国,不如主动向魏表示归顺,并归功于公孙衍,从而使魏惠王信任公孙衍而不用张仪,秦魏联合攻韩的阴谋就一定会破产。公叔认为这主意对韩国有利,便劝说韩宣惠王派人向魏表示归顺,并归功于公孙衍。魏惠王果然因此更加信任公孙衍,疏远张仪。由于张仪在魏国实行与秦连横的策略,对其他各国构成威胁,齐、楚、燕、赵、韩五国遂支持公孙衍的合纵策略。在五国的支持下,魏惠王改任公孙衍为相国,将张仪逐加秦国。战国纵横家活跃于政治舞台,他们以言辞和策术游说各国君主,成为战国时期特有的政治活动家。《孙膑兵法》成书

  战国中期孙膑及其弟子们写下一部中国古代著名的兵书,即《孙膑兵法》,古称《齐孙子》。该书继承并发展了《孙子兵法》等书的军事思想,总结了战国中期及其以前的战争经验,在战争观、军队建设和作战指导上都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观点和原则。孙膑认为“战胜而强立,故天下服矣”,否则就会“削地而危社稷”。这种思想是符合当时争雄的客观实际的。在军队建设上,此书提出首要的问题是“富国”,一个国家只有富裕充足了,“强兵”也就有了可靠的基础与保障。关于强兵,他重视训练、法制和将帅条件,提出“兵之胜在于篡(选)卒,其勇在于制”,即士兵要严格挑选,严格训练,有良好的组织编制,将帅要做到赏罚分明,令行禁止。对于将帅的看法,他认为不但要具务德、信、忠、敬等品质,更应擅于用兵之道,即要“破强敌,取猛将”。在作战指导上,强调要“知道”,所谓“知道”,具体总结地说就是“上知天之道,下知地之理,内得其民之心,外知敌之情,阵则知八阵之经”。他强调创造有利的作战态势,即所谓的“孙膑贵势”。孙膑发展了孙武“我专而敌分”的理论,提出了以寡胜从、以弱胜强的战法。这在齐魏马陵之战中和历史上有名的“围魏救赵”之战中,得到了充分体现。他还主张“必攻不守”的战略,即不以防御为主,重视攻取城邑和阵法的运用。

  儒法之争

  春秋以来,奴隶主贵族维护其统治的周礼逐渐失去了原有的威力,旧有的典章制度随之而衰落,因而出现了一批改革家如管仲、子产等,他们颁布法令与刑书,改革田赋制度,成为战国时期法家思想的先驱。法家的创始人李悝魏相时,废除了官爵世袭制,按照“食有劳而禄有功”的原则选拔官吏,与儒家的“贤其贤而亲其亲”的理德观有了差异。与李悝同时的吴起,在楚国进行政治改革,破除世卿世禄制,强迫旧贵族去边疆垦荒。吴起虽然使楚国强大起来,却为贵族所不容,其改革措施甚至被当面斥为阴谋诡计,最终为贵族杀害。商鞅秦国实行两次变法,其主要内容是阡陌,废井田,承认土地私有,奖励农耕,有军功可授爵位;实行郡县制,主张严刑重罚以杜绝犯罪。他排斥道德教化,轻视儒家的礼乐,反对效法古代的治世之道。他的变革也使秦国富强起来,但却因得罪贵族而终遭杀害。而申不害、慎到分别强调重“术”和“势”,反对因循守旧。到战国末期,韩非集法家思想之大成,将“法”、“术”、“势”三者糅合为一,主张“以法为教”,厉行赏罚,奖励耕战。在理论上直接地批判儒学的治国方法。韩非继承荀子人性恶的思想,认为要治理好国家,必须依靠严刑峻法,而不能凭借仁义道德之教,认为“威势可以定暴”,“德厚却不能定乱”。韩非把“法治”与儒家的“德治”对立起来,认为人们根本不会有什么“恩爱”之心,嘲笑仁义道德不合时势,揭露了它的虚伪性。法家对儒家在理论上和实践上的批判,顺应了当时由奴隶制社会向封建社会过渡的趋势,对社会的发展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是法家“刻薄寡恩”、过分压制的政策,显示出其残暴、不合人情的缺陷。秦亡后,其法治思想被汉儒吸收到儒学体系中,主张德刑并用,成为地主阶级维护统治的有力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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