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桓王为什么敢打晋国晋国(约前1033年—前376年),周代

晋原本叫做唐,是夏朝的故地,称之为夏虚。古唐国在周朝建立前就已存在,属于尧的后裔。周成王时,将弟弟唐叔虞封于此,当时仍称唐,其子晋侯燮即位后改名为晋。

晋最初只限于今山西南部的汾水流域一带。进入春秋后,于晋献公时期迁都于绛,并开始其扩张进程。最终形成了地跨今天的山西、河北大部,西到黄河西岸,据崤山,西北最远达到汝水之滨,南到今河南北部的广大疆域。

唐叔虞始封于唐,初都于今南唐乡龙唐村(也有一说为今里砦镇唐城村)。

翌年,卜迁于今县境东南翔翱山下南梁镇故城村一带。因村东山形如鸟舒翼,故而自古名为翼。又因其境内有晋水,其子燮父继位后,改国号唐为晋。

燮父继位数年后,因故城一带位处浍水上游,交通不畅,统治不便,便将国都向平坦开阔的浍水下游转移,在今天马—曲村一带(或苇沟—北寿城一带)营建都城。因为其所建新都的宫室规模逾制,引发周康王的不满,周康王便派使臣严责燮父,燮父便仍居故城一带的翼都,名曰晋城。

燮父之子武侯迁绛,即今天马—曲村一带(或苇沟—北寿城一带)。因这里与南面的绛山(又称紫金山)遥望,其山土石皆为绛(赤红)色,武侯便称此地为绛邑(也有一说是从南梁故城一带的高处迁此,有“降”之意,古“降”与“绛”通)。自武侯宁族至昭侯伯9代国君都于此,并连同晋侯燮父葬于国都附近。

晋昭侯封其叔父成师于曲沃,引发了“曲沃伐翼”之争,昭侯被杀于绛都,其子孝侯无力对抗,便回迁于翼(即今南梁镇故城一带),自称翼侯。孝侯至晋侯湣5位国君都此。但也有学者认为,回迁的“翼”不在今南梁故城,而在今苇沟—北寿城一带,因处于翼绛之间,而名绛翼。但大多学者认为昭侯从天马—曲村一带迁到苇沟—北寿城一带做为防守曲沃的小宗政权不太可能,因为此时小宗的桓叔、庄伯、曲沃武公盘踞曲沃,与翼政权对立,远不如故城有利,故回迁故城一带的翼都可能性较大。

前678年,武公灭翼,年余武公卒,其子献公即位后命大司空士蒍扩修绛城,迁入绛。献、惠、怀、文、襄、灵、成、景8君皆都于此。

晋景公继位15年后,于景公十五年(前585)四月十三日迁都新田(今侯马市),仍称新田为绛,为相区别,而称天马—曲村一带的绛都为“故绛”,称新田为“新绛”。

叔虞封唐,唐在“河、汾之东,方百里”。其始封的中心地带,据北京大学考古系邹衡教授估计:“在翼城县的翔山以西,曲沃县的汾水以东,浍水以北,翼城、曲沃二县的崇山(俗名塔儿山)一带,东西长约三十、南北广约十五公里的狭长地带……”

晋侯燮父至穆侯弗壬期间的8代国君,政绩平庸,文献记载甚少。晋在此期间的疆域仅保持在燮父时的水平,殇叔之前的晋疆界变化不大。

穆侯之子晋文侯颇有作为,因勤王有功,成为东周初年的显赫人物。晋文侯时,其国力渐趋强盛,文侯二十一年(前760)灭掉韩国。韩在今山西河津稍北。当时,晋的西疆到达黄河,其范围当包括今翼城、绛县、闻喜、曲沃、侯马、襄汾、新绛、河津一带。

曲沃武公灭翼后,晋国的版图比晋文侯时期略有扩张,大体为太岳山西麓以西,黄河东岸以东,北到襄汾、乡宁一线,南至闻喜、夏县,即汾水与浍河交汇地带及其周围地区。

武公晚期,晋国的版图有了一定扩张,大体为东到太岳山脉的西麓,西至黄河东岸,南达涑水河流域、中条山之北,北抵霍山之下的洪洞赵城一带。

晋献公初期,晋国的疆域变化不大,后经对周边扩张,至其晚年,晋的疆域大致为:今山西省境内临汾、运城两地区;南境到今黄河以南的秦岭山脉,东到今河南省三门峡市东的渑池一带,西达今陕西华县、大荔、澄城一带。

文、襄时期的疆域经过不断扩张,大体为:北界为今山西的霍州市、蒲县一线;西北以黄河为界,西南越河而达今陕西的华县及洛河流域的大荔、澄城、合阳、韩城市一线;南至今河南省的卢氏、嵩县、伊川一线;东面仍未越过今山西的太岳山脉,东南部到今河南偃师及黄河以北的修武、获嘉一线。

灵、成时期晋的河西之界一度可能东移,有失掉今华山的可能,但基本保持了襄公末期的版图。

晋景公迁都新田时,版图进一步扩大;北到今山西省的孝义、介休、永和一线;东部拓地较广,今晋东南全部及冀南、豫北皆纳入晋国版图,东南甚至到了今河南与山东交界的范县一带。

晋国的开国始祖是唐叔虞,字子于,为周武王的幼子,周成王的弟弟,姓姬。根据西周“封邦建国”的分封制度,他被封到今山西境内。他先是封在唐地,就以唐为氏,所以又被称为唐叔虞,国名大概也叫唐国。后来他的儿子燮父迁都于晋水之旁,就改名为晋。他的后代又迁都新田(今山西侯马市西)等地,但国名依旧称晋不改。自唐叔虞之后,父子相继,历晋侯燮父、武侯宁族、成侯服人、厉侯福、靖侯宜臼,这几代记载缺失,没有年代和史事可据。

燮父,叔虞之子,晋国建号始于燮父。

关于燮父易唐为晋,史学界曾有晋水说、献嘉禾说和善射说。多数专家认为,晋国得名实缘于晋水,而这晋水决非太原晋祠一带之晋水,而是今南梁故城一带的涧水,“涧”“晋”音近,涧水即古时晋水。据考证,在今故城曾有座小城名“桐城堡”,在堡南有一水环绕,名曰天河,是由滦水和翔翱山上下来的洪水汇合而成为浍河支流。民国18年《翼城县志》云:“天河发源于寺儿口,经牛家坡北,名曰池后头沟,宽约五六丈,及至滦池西,为一大河滩,再下即成河,俗名天河,与滦水源极近。自此沿河出水,清流不断,即天旱时亦未干焉……”又云:“翼之滦水即晋水也。滦水所经今有晋峡二村,晋古音‘箭’,今人读为‘晋(前)峡’而伪写‘涧下’耳。”班固汉书·地理志》误载此晋水为太原晋祠之晋水。刘泽民主编的《山西通史》卷一《晋的来历》说:“晋国实缘于晋水。但这里所说的‘晋水’,绝不是太原西南之晋水,而是地处古唐国范围的晋水。”唐尧之墟在考古上已证实即今襄汾县的陶寺遗址。如果考虑到唐尧部落的活动范围是以陶寺为中心的汾河河谷地带的话,那么,翼城及其西北,包括曲村遗址在内,都属于尧墟范围。清乾隆年间曲沃县令张坊《咏晋都》诗云:“故城城外看流泉,唐叔初封始卜迁。改国昔因池浩瀚,作宫曾爱水迴旋。阴阳相似居豳旧,兆吉还同定鼎年。漫话太原悬瓮出,何如此地涌清涟?”进一步说明了燮父易唐为晋即在翼城故城。

燮父的生平事迹不详。死后葬于天马—曲村晋侯墓地。墓地M114出土了叔夨方鼎和鸟尊。据多数专家考证,叔夨即叔虞,叔夨方鼎是叔虞大封于成周,受王赐之后所作的,是迄今所知惟一一件晋国第一代封君自作的铜器。

晋文侯在位35年(前780~前746),是晋国历史上一位杰出的君主。他在位期间,正是西周王朝濒临亡国,东周即将建立的关键时期。文侯十年(前771),周幽王暴戾寡恩,荒淫无道,废掉太子宜臼,欲立庶子伯服,宜臼逃奔至申。申侯联合缯、犬戎等攻下镐京,杀死幽王和伯服,拥立太子宜臼为平王。此时犬戎进据泾渭,侵扰京师;幽王的余党虢石父又立幽王另一庶子余臣于携,史称携王。战火后的镐京残破不堪,周王室难以在关中立国,决定东徙成周(今河南洛阳)。从此,西周宣告灭亡,进入东周时代。

在平王东迁的过程中,晋文侯率军入陕,与郑武公、秦襄公合力勤王,护卫平王完成东迁,稳定了东周初年的局势,并杀掉携王,结束了长达10年之久的二王并立局面。由于晋文侯对周王室有“再造之功”,因此,周平王嘉文侯之功,作《文侯之命》。这篇文诰至今被保存在《尚书》之中,翼城历代旧志均载。文诰赞扬晋文侯是促成他安于王位的人,并勉励他能像周文王周武王时代的贤哲那样勤事王室,继承其列祖列宗之余烈,治理好晋国,并赐他“矩鬯一卣,彤弓一,彤矢百;卢弓一,卢矢百;马四匹”。按传世的晋器《晋姜鼎》铭文载,晋文侯曾与鄫国等一起征伐过淮夷緐、汤等南方小国,其夫人晋姜也是一位很有政治才干的人物。晋文侯可谓文武兼备,上可勤王以安周室,下能拓疆以强晋国。清朝张坊《咏绛都》末尾两句赞其“文侯有命同谟诰,矩鬯彤卢镇九州”。

晋文侯在位35年,于前746年(晋文侯三十五年)去世,太子伯继位,是为晋昭侯。

前745年(晋昭侯元年),晋昭侯封其叔父成师于曲沃(今山西曲沃县西南5里凤城村),史称曲沃桓叔,由靖侯之庶孙、桓叔的叔祖栾宾辅佐。曲沃的面积比晋国的都城翼(今山西翼城东南15里南梁乡北故城村)还大,这就犯了一个大忌讳,即周代规定以周王的国都为标准,大诸侯国的都城不能超过周王国都的三分之一,中等诸侯国不超过五分之一,小诸侯国不超过九分之一。对此,晋国大夫师服当时就指出,建立国家应该本大而末小,即君主的力量、地盘应大于臣下,才能够获得巩固的地位。但晋昭侯分封桓叔的都邑比晋都还大,这就破坏了等级制度,肯定会危害其自身的统治地位。事情果如师服所料。

曲沃桓叔此时已经58岁了,有相当丰富的政治经验,而且“好德”,很得民心,“晋国之众皆附焉”。对此,当时一些有眼光的人物就预料到“晋之乱其在曲沃矣。末大于本而得民心,不乱何待”!果然,曲沃势力不断地向在翼的晋君发动进攻,培植晋国内部反对晋君的势力,企图夺取晋国政权,取而代之。

前739年(晋昭侯七年),晋国大臣潘父弑昭侯而迎纳曲沃桓叔,桓叔想趁机人翼夺权,但晋国国人起兵抗击桓叔,桓叔失败,只好退回曲沃。晋国人立昭侯之子平为晋君,是为孝侯,并且诛杀了潘父。

前731年(晋孝侯八年),73岁的曲沃桓叔抱憾死去,其子鲜继立,是为曲沃庄伯。双方斗争还在继续。前724年(孝侯十五年),曲沃庄伯又派人到晋都翼弑了孝侯,晋人进刑反击,庄伯只好再退回曲沃。晋人复立孝侯之弟郄(xT希)为君,是为鄂侯。

前718年(鄂侯六年)春,曲沃庄伯联合郑国、邢国伐翼,周桓王还派周大夫尹氏和剐氏出兵相助,晋鄂侯逃奔随(今山西介休市东南)。但后来曲沃庄伯又背叛了周桓王,刊是周桓王反过来支持晋,派虢公带兵讨伐曲沃庄伯,庄伯再次失败,逃回曲沃。桓王立别侯之子光为君,是为晋哀侯。

前716年(晋哀侯二年),曲沃庄伯死,其子称继立,是为曲沃武公。前710年(哀侯八年),晋哀侯侵其南面的陉廷(今翼城东南75里,旧有荧庭城)之田。前709年,陉廷与刚沃武公联合伐晋,逐晋哀侯于汾隰(今襄汾曲沃之间)。夜间,晋哀侯所乘车的骖马被树木挂住。曲沃武公俘虏晋哀侯。

曲沃武公杀了晋哀侯,但由于辅佐晋哀侯的栾共叔(名成)是曲沃桓叔的师傅栾宾之子,所以曲沃武公想劝说栾共叔投降,就对栾共叔说,你只要不为晋哀侯去死,我可以带你去见周天子,使你成为上卿,执掌晋国的政权。栾共叔拒绝说:我栾成听说过“民生于三,事之如一”,也就是“父生之,师教之,君食之”。没有父亲不能得生,没有君长的衣食俸禄不能活下去,没有师傅的教导不知道自己的亲属家族,所以对他们应该一样的尊敬忠诚,为了他们,自己甚至可以豁出性命。对待生我者(父母)应以死相报,对待给我恩惠的(君主)应竭尽全力,这是做人的道德。我怎敢为了个人私利(当上卿)丢掉做人的道德,你这样劝我又怎能要求别人做你的忠臣呢?而且你也知道我栾成只服从我的君主,这是做臣之道,难道你不清楚我如果不死而向曲沃投降,是怀有二心的行为吗?对于君主有二心的臣子,你又何必用呢?于是奋力拼杀而死。栾共叔的忠君言辞和行为在晋国是有代表性的,晋国后来之所以成为春秋时期力量最强、称霸时间最久的霸主,与晋国臣子强烈的为国尽忠的精神有极大的关系。

曲沃武公杀了晋哀侯,但晋国人并不接纳他,而是立了晋哀侯之子小子为君,是为小子侯。前705年曲沃武公诱召晋小子侯并杀之。周桓王使虢仲率兵伐曲沃武公,武公抵挡不住,又退回曲沃。周立晋哀侯弟缗(滑)为晋侯。

前679年(晋侯缗二十八年),齐桓公开始成为霸主。这一年,曲沃武公又伐晋侯缗,并灭之。为了防止周王室再次出兵干涉,功败垂成,曲沃武公用抢掠来的珍宝器物贿赂周釐(僖)王,周董王得到了丰厚的贿赂,也就承认既成事实,任命曲沃武公为晋君,列为诸侯,武公尽并晋地,正式成为晋国国君。

曲沃武公仍以晋国国都翼为都,以晋国国号为国号,只是把曲沃武公改称为晋武公。算下来,从曲沃桓叔初封曲沃,至武公灭晋,并代晋为诸侯,前后经过祖孙三代,长达67年,时间不可谓不长,斗争不可谓不曲折残酷。

曲沃代翼,是春秋时代绵延时间最长、弑君最多的诸侯国公室家族内部为争夺权位而进行的流血斗争。

晋武公在位两年薨,子献公诡诸立。都绛。

晋献公是一位十分有作为的国君,他挟着曲沃代翼的余风,率领充满新生活力的晋国大肆扩张,先后伐灭霍,魏(此魏非战国之魏国,却是其龙兴之地),耿,虢,虞(借道於虞而灭虢,随后灭虞;唇亡齿寒的典故出于此)等诸侯国。强大的晋国,“西有河西,与秦接境,北边翟,东至河内”。

可惜,英雄难过美人关,晋献公攻打骊戎的时候得到骊姬,对她倍加宠爱,想立她的儿子奚齐为太子,就命太子申生居曲沃,公子重耳居蒲,公子夷吾居屈,以此表示他的想法。后来,赐太子申生曲沃,这样一来更加明显地表达自己不立太子申生为君的想法(太子为国之储君,应在都城,而封以旧地,就像是清兵入关后,如果把皇太子封到燕京,那也就是不会立他了。)而骊姬时常吹枕头风,更通过陷害,让献公误以为太子申生想害他,于是赐死太子申生。重耳、夷吾害怕殃及自己,先后逃亡。献公薨,里克杀奚齐。荀息立奚齐异母弟(骊姬之妹少姬之子)悼子子。不久,里克弑悼子。里克先后迎接重耳、夷吾,可是两位公子都不信他,而夷吾通过秦穆公的帮助回到晋国,在秦穆公的帮助下,成为晋国国君,是为晋惠公。晋惠公担心里克迎立重耳,于是诛杀里克,名义是里克弑二君杀一大夫(奚齐、悼子、荀息)。

晋惠公不仅违背当初对秦的许诺,还诛杀了里克、丕郑、七舆大夫,大失民望。此外,他还不礼周天子的卿士召武公,在诸侯之中,名望降低。荒年来到,晋得秦助,有米。等到秦国遇上荒年,向晋借米,晋惠公却听信庆封的话,以怨报德,趁机攻打秦国。结果晋国大败,晋惠公被俘。秦穆公的夫人是晋惠公的姐姐,见到弟弟被俘虏,哭得很伤心。秦穆公听了大臣的意见,就把惠公给放了。晋惠公为了表示自己的诚意,让太子圉到秦当质子。太子圉的母亲是梁女,结果秦灭梁,晋惠公又病重,太子圉担心有变,就逃回晋国。晋惠公薨,太子圉立,是为晋怀公。

秦恨晋怀公当初的不告而别,就寻找重耳,想立他为晋君。晋怀公下令让当初随同重耳逃亡的晋人在限期内回到晋国,不然灭其家。秦穆公帮助重耳入晋,栾枝、郤榖等人为内应,弑晋怀公。重耳立,是为晋文公

文公元年(前636)正月,秦穆公率兵护送重耳归国,即位于绛,是为晋文公晋文公统治晋国仅9年,而这9年却是他一生政治生涯中大放光华的时期。

回国后,文公弃怨安众,化敌为友,把一批所谓叛逆之臣吸附到了自己的麾下;他舍弃前嫌,不念旧恶,把一批心有余悸的人团结到他的周围;他举善授能,唯才是用,重用惠怀时期的老臣,消除了隐患,安定了人心;他周游列国,深知取信于民是治国的根本,立下明确的法则,制定了令人信服的礼仪,大力发展经济,施惠于民,彻底扭转了“晋乱五世”的不良局面,实现了由大乱到大治,为以后的城濮之战而霸中原奠定了基础。

晋文公对“取威定霸”的战略和策略,运用得得心应手,精妙到家。他采纳谋臣赵衰狐偃等人提出的“求霸莫如勤王”的高见,于文公二年(前635)亲率上、中、下三军“勤王”,平定太叔之乱,赢得了中原诸侯国的赞誉和嘉奖。文公四年(前633),偏居南方的楚成王,趁春秋时的第一位霸主齐桓公逝世之机,率诸侯联军挺进中原,围了宋国欲谋取霸主。宋国向晋国求救,晋文公任命郤榖为元帅,率领上、中、下三军去救宋国,采取了“伐卫破曹,以解宋国”的战略。当晋国破卫灭曹之后,与楚军在卫地城濮相遇。楚军气势汹汹,不可一世,对晋军一逼再逼,步步紧逼;而晋军采取的则是“退避三舍”、后发制人的战术。这一“退”一“逼”,在两军将士中引起了强烈的反响,晋军认为楚军欺人太甚,激发了“不战则已,战之必胜”的决心和信心。楚军认为晋军怯阵,不堪一击,产生了严重的骄气和傲气。晋军元帅先轸故意败退,把楚军引入了晋军埋伏圈,拦腰切断了楚军的后路,一举歼灭了楚军,取得了城濮大战的胜利。晋文公趁城濮大捷的声威,在郑地践土(今河南荥泽县)邀天子以会中原诸侯郑、宋、齐、鲁、蔡、陈、莒、卫,做了春秋第二个霸主,从此,晋国中原盟主的地位延续了一个半世纪之久,终为一世之雄,成为春秋五霸中的佼佼者。

春秋时期晋国军制曾数次变化,由最初的一军升至二军,后又变为三军,又演变为六军、五军,又恢复为三军,再增至六军,又减为四军,最终恢复三军编制不再更改。据《周礼·夏官·司马》记载:“凡制军,万有二千五百人为军。王六军,大国三军,次国二军,小国一军,军将皆命卿。”在《左传》中出现的晋国的卿有两种,有掌管军队的将佐,也有不掌军队的散卿。所谓六卿,最初是指三军将佐,即中军将、中军佐、上军将、上军佐、下军将、下军佐,共六人,而后来六卿的含义就更为宽泛,渐渐指向于曾经担任过晋国军队将佐的卿族,因为晋国军队将佐不是任何人都可以担任的,而是仅仅在数个家族间轮换,有世袭的意思,而且随着晋国军制的数度变化,担任军队将佐的人数也随之变化,因此后来所谓的六卿在数量上已不仅仅局限于六人。六卿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晋国六卿仅指范氏、中行氏、知氏、韩氏、赵氏、魏氏六个世袭卿族,六卿共主国政,专擅晋权。这是最经典的六卿模式,也是最为世人熟悉的。而广义上的六卿是指凡是担任过晋国军队将佐的卿族。从公元前 633 年,晋文公大蒐于被庐,作三军,设置六卿起,六卿军政制度长久地存在于晋国。至公元前 403 年韩、赵、魏三家瓜分晋国,晋国灭亡为止,这一期间曾担任过晋国六卿角色的家族有很多,包括狐氏、先氏、栾氏、屠氏、箕氏、贾氏、赵氏、郤氏、胥氏、中行氏、温氏、士氏、范氏、原氏、屏氏、步氏、韩氏、荀氏、彘氏、吕氏、令狐氏、程氏、巩氏、智氏、邯

郸氏、魏氏,他们为了生存和利益争权夺势,角逐于晋国政治舞台,共同谱写并推进了晋国的历史。

晋国从中后期开始,公室衰微,而卿族渐强,至晋平公时期,晋已经形成六卿相继联合执政,而晋公族大权旁落的局面,六卿(范、中行、知、赵、韩、魏)之中,各自的势力又相对较为均衡,无一家有足够的实力一统其余诸家。但是内部的矛盾酝酿已久,诸家都在积极经营各自的根据地,在地理争夺中表现出来的矛盾最为突出,致使在兼并斗争中获胜一方总是迫不及待地将战败一方的土地和城邑瓜分一空,我们可以从晋六卿之间的兼并战争看出这一点春秋中后期,卿权和君权、卿族之间斗争日趋激烈,为扩大自己的势力,各卿族都对土地和人民有着更大的需求,那么掠夺公室、其余公族大夫及其余卿族所属的土地和人民就是途径之一,晋国公室和国君势力就这样被慢慢瓜分、蚕食,导致彼此间力量失衡,最终卿权完胜君权,晋国国君和国家名存实亡,而卿族斗争的胜利者最终瓜分晋国并绝其祀,建立了新的诸侯国并成为新的诸侯国君。因此可以说,春秋中后期以来,六卿制及这些卿族为晋国公室和国君带来了致命的灾难和打击。

晋出公七年(公元前 468 年,鲁哀公二十七年),晋国仅存的四大卿族间也爆发了战争。当时由知瑶执政,知氏势力在当时最强,因而知瑶非常跋扈,无故向韩、赵、魏三氏索地,韩、魏二氏迫于无奈与之地,唯独赵氏拒绝了其要求,于是知氏联合韩氏、魏氏伐赵,但后来情况发生了反转,赵氏游说韩氏、魏氏与之联合共同灭掉了知氏,并瓜分其地。晋国执政四卿在斗争中剩下了三家。三家瓜分了知氏后,势力进一步增大,是时,晋国已呈被三家瓜分之势。

左传》记载止于晋出公七年,晋出公后,晋又经历哀公、幽公,至晋幽公时,“晋畏,反朝韩、赵、魏之君。独有绛、曲沃,余皆入三晋”。到晋烈公时,韩、赵、魏三家正式立国,成为诸侯国。其后晋国还存在了一段时间,至晋敬公二年,魏、韩、赵“灭晋后而三分其地。静公迁为家人,晋绝不祀”。晋国彻底灭亡。

历史典故是晋国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些典故反映了晋国重大历史事件,涉及治国之道、执政准则、用人之法、耕战之方、从政艺术、战争艺术、文化艺术与个人品德修养等,为后人提供了形象生动的可以汲取的历史借鉴。可以说,一典即一智一谋,一计一策,一方一略,从而成为丰富的文化资源。

君无戏言《史记·晋世家》:“成王与叔虞戏,削桐叶为珪,以与叔虞,曰:‘以此封若。’史佚因请择日立叔虞。成王曰:‘吾与戏之耳。’史佚曰:‘天子无戏言。言则史书之,礼成之,乐歌之。’于是遂封叔虞于唐。”天子即国君、君王,由“天子无戏言”引申为“君无戏言。”

异亩同颖《史记·鲁国公世家》:“天降福祉,唐叔得禾,异亩同颖,献之成王,命唐叔以馈周公于东土,作《馈禾》,周公既受禾,嘉天子命,作《嘉禾》。”异亩同颖,意为祥兆、吉兆,形容一派丰收景象。

一国三公《左传·僖公五年》:“(士蒍)退而赋曰:‘狐裘蓬茸,一国三公,吾谁适从?’”意思是一个国家有三个君主,我该听谁的?比喻政令出于多头,事权不统一,使人无所适从。

假虞灭虢《左传·僖公二年》:“晋荀息请以屈产之乘与垂棘之璧,假道于虞以伐虢。”原系晋献公采用的军事谋略,指以向对方借道为名,行消灭对方之实的诡计。中国兵谋三十六计,其中就有一计是“假虞灭虢”。

唇亡齿寒《左传·僖公五年》:“晋侯复假道于虞以伐虢。宫之奇谏曰:‘虢、虞之表也;虢亡,虞必从之……谚所谓辅车相依,唇亡齿寒,其虞虢之谓也。’”意思是说嘴唇没了,牙齿就会感到寒冷。比喻关系密切,利害相关。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左传·僖公十年》:“晋侯杀里克以说。将杀里克,公使谓之曰:‘微子则不及此。虽然,子弑二君与一大夫,为子君者不亦难乎?’对曰:‘不有废也,君何以兴?欲加之罪,其无辞乎?臣闻命矣。’伏剑而死。”“欲加之罪,其无辞乎”后演绎成“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其含义是任意诬陷别人,总能找到托词。

皮之不存毛将安附《左传·僖公十四年》:“冬。秦饥,使乞籴于晋,晋人弗与。庆郑曰:‘背施无亲,幸灾不仁。贪爱不祥,怒邻不义。四德皆失,何以守国?’虢射曰:‘皮之不存,毛将安傅(附)?’”晋惠公听从了虢射的主张,不仅不救秦灾,反而趋机向秦国用兵。“皮之不存,毛将安附”意思是根本已遭破坏,其他无所依附。

秦晋之好《左传·僖公二十三年》:“晋公子重耳入秦,秦伯纳女五人,怀嬴与焉……恕曰:‘秦、晋匹也,何以卑我?’”秦晋几代国君互相婚配,后人称两姓联姻为“秦晋”或“秦晋之好”。

割股啖君《史记·晋世家》:“(文公)过五鹿,饥而从野人乞食。介子推遂割股以奉君。”后人以此为仆人孝忠主人的溢美之词。

赵衰举贤《国语·晋语四》:“文公问元师于赵衰,对曰:‘郤谷可’,公从之……公曰:‘赵衰三让。其所让,皆社稷之卫也。’”让贤、举贤、用贤是国家安定、昌盛的标志,后多以此比喻谦虚礼让的志士贤人。

兵不厌诈《韩非子·难一》:“诈阵之间,不厌诈伪。”是说用兵打仗时可以使用欺诈的办法迷惑敌人,诱使敌人上当。此计是在晋、楚城濮之战前,由晋文公与狐偃“谋兵”而引发的。

取信于民《韩非子》:“公(晋文公)曰:‘吾与士期十日,不去,是吾亡信也。得原失信,吾不为也。’”是说晋文公不失信于将士和原民。后人由此演绎出“不失信于民”、“取信于民”。

退辟三舍《左传·僖公二十三年》:“晋楚治兵,遇于中原,其避君三舍。”意即主动退让九十里(一舍为三十里),避免冲突。

一战而霸《左传·僖公二十七年》:“出榖戎,释守国,一战而霸,文之教也。”意谓晋文公城濮一战,继齐桓公之后做了春秋霸主,喻举措至关重大,一次取得成功。

董狐直笔《左传·宣公二年》:“乙丑,赵穿攻灵公于桃园。宣子未出山而复。太史书曰:‘赵盾弑其君。’以示于朝。宣子曰:‘不然。’对曰:‘子为正卿,亡不越竟(境),反(返)不讨贼,非子而谁?’孔子曰:‘董狐,古之良史也,书法不隐。’”后人用此称颂据事直书的史臣或史官正直不阿的精神。

死而不朽《左传·成公三年》:“以君之灵,累臣得归骨于晋,寡君之以为戮,死而不朽。”这是晋大夫荀罃即将被释放时回答楚共王的话。犹言身虽死而声名、事业长存。今以此比喻其精神道德永存。

从善如流《左传·成公八年》:“晋侵沈,获沈子揖,初从知、范、韩也。君子曰:‘从善如流,宜哉!’”指晋栾书听从知庄子、范文子、韩献子的正确意见,下令退兵。后人以此比喻听从好的正确的意见像流水那样向下流淌,迅速而自然。

祁奚之举《左传·襄公三年》:“祁奚(祁黄羊)请老,晋侯问嗣矣。称解狐,其仇也,将立之而卒。又问焉,对曰:‘午也可。’……君子谓:‘祁奚于是能举善矣。称其仇,不为谄。立其子,不为比。举其偏,不为党。’”晋国中军尉祁黄羊“外举不避仇,内举不避子”在历史上被传为举贤荐能之佳话,喻处事公而无私。

西周时的晋国大约还是一个循守宗法的国家,从公元前785年起,殇叔以别子继穆侯为君,宗法制度被打开了缺口,此后虽有文侯的反正,但在春秋初年篡弑相寻的动荡局势下,晋国的宗法制度走向了解体。宗法制度的解体最突出地表现在国君这个系统中,公元前678电经过六十余年的自相残品曲沃武公取代翼侯做了国君,除追等始祖唐叔以外,先世酌十四代十六个国君断绝了香帆此后备代国君只:承认武公是他们的宗主。经过骊姬之乱,晋国宗法上出现的又一特点是摘长子甚至长子继承制被打破了。晋惠公、晋文公都是年幼的庶7,但是由于申生的自杀,他们相继成为宗庙的主祭人。晋襄公虽然是以子继父,但襄公的母亲偪姞班在第二,则襄公也不是嫡子。襄樊公死后,以国家多难,群臣敬立长君,甚至打算把文公的庶子公子雍、公子乐请回晋国,以弟及兄。经过各派力量激烈争夺,襄公的儿子灵公虽然继父而立,但不数年赵穿弑灵公,赵盾就迎立襄公的另一个庶弟公子黑臀为君,这是以叔父继侄子。从成公起连传三代,就发生栾书弑厉公的事变,栾书又迎立悼公周,悼公是晋襄公的庶子孙谈之次子。所以晋献以后,晋国君统方面的完法制几乎没有得到贯彻。

宗法在君统中不能实行,自然要影响到各个贵族家族中占。晋献公通过两次残灭公族,旧公族只剩下出白始祖唐叔而后来流落在戎狄的狐氏、出自靖侯的栾氏,出自桓叔的韩氏以及不知宗族源渊的羊舌氏。晋文公以后虽然不再杀戮公路但总是把庶子送往列国,所以晋公族的力量特别薄弱,面站在国君周围的大臣,多数是异性贵族。在这些同性和异性的贵族家族中,往往也不实行嫡长子继承制,例如赵盾是狄女叔院所生,只是姬氏主动让位才确立叔隗的夫人地位,则赵盾实际是以庶出继为大宗;赵无恤是赵鞅的翟婢所生,其母地位极低,本不应傲起氏之后。赵缴有长子伯鲁,但他没有让伯鲁继其宗而选择了庶子无恤为后。这种现象在其它家族中也很常见,如韩厥长子叫无忌,次子叫韩起,因无忌患蛊疾,韩起作了继承人。按照宗法制度一个大宗要统辖四代的小宗,到继高祖的小宗才绝宗自立,但是晋国贵族往往不待四世就可以分族。例如程郑是荀骓的曾孙,三传就另立为程氏:又如智果是知瑶的族人,智果怕受知瑶的牵累,于是别族为辅氏。由于晋国是论功赏田,小宗功著也可以得到较多的土地,所以宗法制度与财产的分配已没有必然的联系。

晋国宗法制度在春秋时渐渐解体是政治斗争的结果。此后人与人之间政治方而的关系进一步强化,血缘关系的色彩黯淡了下去。宗法制度的解体使晋国社会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第一,晋国摆脱宗法束绝不再按亲缘任官而以贤能为选官标准;第二,由于宗法的解体原来维护社会各等级的礼,变得不太重要,法制在这时日渐成熟。所以宗法的解体,实际是促成晋国在春秋时强大起来的一个重要原因。

晋国每一代国君做太子时,大抵都要委派一至二名大民担任太子的老师叫做太傅、大师,或泛称师保。例如申生的太傅是杜原款,奚齐的太傅是苟息,晋襄公的太傅是阳处父,太师是贾佗,晋成公的太傅是士会(范武子),晋平公的太博是士渥浊(士贞子)和叔向。师傅往往由执政卿兼任,有时以大夫中德高望重、才华横溢者为之。为了巩固奴隶主贵族的统治,国君和贵族都十分重视子弟文化知识的学习和自身的休养。

西周时,晋国的执政大臣是司徒,晋厘侯名司徒,为了避讳,此后废司徒不置。公元前533年,晋国作三军,正式没卿,作为兼理军民二政的第一级长宫。卿每军建正、亚二名.三军死六卿,卿又称将军。中军之正卿是众卿之长,称“正卿”、 “中军”或“元帅”。《礼记·王制》云:“大国三卿,皆命于天子;······次国三卿,二卿命于天子.一卿命于其君;······小国二卿,皆命于其君。”可见上卿的任命还须得到天子的批准。卿对天于叫做“陪医”。晋军最盛发展到六军,十二卿,此外还有“未有军行”的散卿。

卿以下的职宫泛称大夫,大夫既是爵位、又是宫职。按品级大夫分为上、中、下三种,按照职务又命以不同的名称。司空是掌管营建制造驲传道路的大夫,《考工记》郑注曰:“司空掌营城郭、建部邑、立社稷宗庙,造宫室、车服、器械,监百工者。唐虞以上曰共工。”晋国的大司空,一般由世掌刑法的士氏兼任。晋献公队时,士蒍任大司空,他曾负责过扩建绛邑和修复蒲、屈的工程。司空有时也由别的家族担任,如胥臣又称“司空季子”。司空在西周时是仅次于司徒的三事大夫之一,卿出现后,造成为卿的下属。司空的僚属、掌管驿车

驿站者叫做“传”,《左传》成公五年梁山崩, “晋侯以传召伯宗”,伯宗就是坐着传人的驿车回到绛邑的;掌管建筑者叫“匠人”、“坛人”,公元前574年,晋厉公曾被栾书囚禁于“匠骊氏”。

掌管刑法的大夫叫“士”或“理”。掌管典籍和宗族、宗教事务的大夫有祝、宗、史、 卜籍。祝的任务是祈福消灾。宗又叫宗人,总理国君和卿大夫曲家族事务。史官的责任主要是书言记事,晋国著名史官董狐在当时即有“良史”之称,此外,史官还要起草政令,编制历书。古代宴享宾客或举行祭祀大典,都要奏乐,晋国主持音乐工作的大夫叫“师”。乐师须精通音律,才能监造乐器,教练乐工。晋国著名的乐师有师服、师旷。

在外交活动中,晋国派遣的使节叫做“行李”或“行人”,当时如朝聘、军旅、会盟之类的重大活动,往往要由国君、卿大夫亲自出马,所以行人处理的只是一般性的外交事务。在那时的外交活动中,还有一种职官叫“舌人”,因为小国、特别是四裔的使者出使晋国,没有资格面见晋侯,他们须坐在宫门之外,由舌人传达他们的意图,所以舌人也就是传话之官。

晋国大夫的名目很多,按照周代制度,国君应该有一定数量的近卫军,叫做“公乘”、 “公行”,公乘、公行的首领叫做七舆大夫,春秋后期,公室衰微,竞至“公乘无人,卒列无长”,七舆大夫不再见于文献。晋成公时期,公室为了争取和团结贵族,收卿大夫子弟为公族,于是又设公族大夫教育他们,赵括、韩无忌先后担任过公族大夫。晋国的地方行政组织,分为邑、县两种。春秋末,县郡制得到很大发展,晋国置县达五十余个,掌管这些县邑的长官,叫县大夫或邑大夫。

军法制度春秋时期,晋国西遏强秦,南御荆楚,东雄齐、鲁,北制戎狄,控制着周王室及中原诸国,是名副其实的春秋霸主。晋国之所以在春秋时期能够长期称雄于中原地区,与其军事实力的雄厚是分不开的。晋国的军队数量庞大,军队建制完备,军制变动频繁,并且有一套比较健全的管理军队的措施,以法治军成为其军事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

“蒐”是古代一种田猎的名称,带有习武的性质,后来逐渐演变成为军事演习的形式。春秋时期晋国每每于重大战役的前后举行大蒐,以检阅和整顿军队,整顿军队的主要内容之一就是制定和颁布军法,以严明军纪。《左传》昭公二十九年记载,晋文公蒐于被庐时曾“为被庐之法”;晋悼公鬼于夷时又制定和颁布了军法,后来范宣子据此以著“刑书”。《国语·晋语三》记载,在秦晋韩原之战中晋曾临阵申明军法。经常性的制定、颁布与申明军法,说明晋国有比较健全的军法制度,体现了以法治军的精神。这种情形在春秋其他国家是不多见的。

晋国在军队中设有专司军法的职官—司马。司马是军法的执行者,其主要职权是惩罚军队中违犯军纪者。如在秦晋韩原之战中,庆郑因为私怨,在战斗的关键时刻拒不服从晋惠公的命令,致使晋师败绩,惠公被俘,晋惠公从秦返国后,即令司马说斩杀了庆郑。司马这一官职,但仅仅是在名称上与晋国司马相同,其职权并非专司军法,二者在性质上是不能相提并论的。

晋国军法的严明,执法者不拘私情,不畏权贵,违法必究。晋国经常性地制定和颁布军法、军队中设有主管里法的职官、军法极为严厉以及执法者不询私情,这当是晋国军法制度的显著特点。

民法制度立法活动频繁:经常性地制定和颁布军法,是晋国军法制度的一个显著特点,这一特点亦体现在晋国的民法制度上,即立法活动频繁。晋国初封时,即有所谓“唐叔之法度”,据《左传》定公四年的记载推测,其主要内容似为“启以夏政,疆以戎索”。晋献公时期,大司空士芳曾制定过法律。

晋国也设有主管民法的职官,晋国的的专职司法官为司寇。晋国的司法官亦称为“理官”,《国语·晋语八》记载,士蒍曾任理官,以典刑法。诸如土地争端等民事纠纷即由理官裁决,知理官为专司民法者。晋国的太傅亦往往兼管民法。士会“居太傅,端刑法,缉训典,国无奸民”,赵盾制定法律,“既成,以授太傅阳子与大师贾佗,使行诸晋国,以为常法晋国的司寇、理官、太傅所司之法显系民法,这些职官的设立,说明春秋时期晋国的民法制度是比较健全的。民法严峻,体现为对违法者处罚严厉,一人犯法,全族诛灭。法不阿私也是晋国民法的一个显著特点。

晋为姬姓国,是黄帝的后裔,有和姜姓通婚的传统。晋的始封君唐叔虞的母亲邑姜便是姜太公吕尚的女儿,后代国君也常与姜姓女子为妻。文侯的母亲和夫人都出于姜姓;武公的妾为齐姜,献公继位后又娶她为妻并生穆姬和太子申生;文公流亡齐国后,齐桓公将女儿嫁给他;后期的平公也多次娶齐女。

因地处北方,其境和戎狄连接。从献公即位后打破了“同姓不婚”的规则,先娶同姓贾国女子,后又娶唐叔虞流落在狄人部落的后代所出的狐氏女子,生文公;平公在位期间,其宫中就有四名姬姓女子。不仅于此,晋国还大量和狄人通婚,献公所娶的大戎狐姬和骊姬都是姬姓戎女;之后的国君和卿大夫也常与戎人通婚。

晋国本是建于夏虚,即夏朝的故地,为中华文明发祥地。当地在晋国立国前便存在了已发展很长时间的古唐国。而晋国又为善农的周人所建,周人的祖先是后稷,其善播百谷,为唐虞时代的农官之长,故而晋国在农业发面甚有经验。由于西周时代的晋国地域狭小,发展不大。至晋文公时代,由于领地的不断扩张,以及诸侯霸主的地位获得了大量贡赋,令境内农业规模迅速发展和繁荣起来。

据古籍《世本》的记载,古人最早使用的农业工具是神农及尧舜时代所发明的耒(lěi)和耜(sì)。所谓耒,是木制的尖刃,形似一端被削尖的木棒;耜则为木、骨等材料打磨而成的平刃农具,状如大铲。由于技术的革新,到商周之际,原为其材料为木、骨的耜头也便改以青铜所制造,这即是现代所称的铲,当时则叫做“钱”。与此同时,耒则演变成为犁。到春秋后,当时的主要农具还有锄,这些当时社会所常见的器物也反映于当时人们的命名风格上,如晋大夫伯宗之子伯州犁;甚至莒国还有国君为莒犁比公,其本名又做买朱锄。除此之外,晋国所见的农具尚有镢和夯锤。

由于犁的出现,农业技术也就逐渐从原始的刀耕火种向着深耕细作发展。最初,人们还只是用人力来挽犁,在春秋中后期晋国早出现了牛耕。六卿中的范氏和中行氏在政治较量中失势后,其原用作祭祀的牲牛也被迫成为从事农耕的役畜。

西周时代晋国的手工业发展如何还所知甚少。进入春秋时期后,社会有所变革。晋文公即位后实行“工商食官”的政策,手工业由官营为主,其主管为大司空。政府直接控制手工业的生产,而工人则是以世袭的方式来传承。官营的手工业以生产兵器、战车、铠甲等战争用具和社会上层必需的礼器、食品、服饰和钱币为主。而建筑领域则以庶人为主体,再辅之专业的工匠。

除官营的外,晋国还存在着由势大贵族私营的手工业,通用于其家族来建宗庙和铸祭器。贵族掌握的手工业虽然在性质上与国营的手工业相差无几,但不可以称为“官营”。此外则还有民间以家庭为单位的手工业生产,主要是种桑采麻与养蚕织帛。到春秋后期,社会继续变革,伴随贵族私营手工业兴起的则是官营手工业的衰落。于是晋悼公实行“公无禁利”的政策,从此庶人也可以弃家从工,到战国初期便有了以盐铁致富的工场主。

战国的《考工记》所载的手工业有三十余个工种,自文献与出土文物来看,晋国的手工业是分为金属冶炼、纺织染色、制革、制陶、车船、制盐、营业和玉石漆器加工八种。

在春秋早期之前,实行的是“工商食官”,商人和工人都属于政府管理,并且是一种世袭的制度,居住于市井之中,不得随意改变职业和迁徙。春秋以后,已经开始出现私营商业,那些成功的商人的政治地位也较高,能像外交人员一样到处活动。商业的发展对旧有制度的冲突也是巨大的。其中最为突出的便为土地成为了商品。晋悼公时期的魏绛劝悼公与北戎谈和的建议中就一条是“戎狄荐居,贵货易土,土可贾焉。”。到三家分晋之际,则又出现了私人间的封地交易。

晋国使用的货币主要为海贝和布。贝的单位为“朋”,一般要十枚贝为一朋。由于贝产于海滨,处于内地原晋国并不易获得,随着经济的发展,货币的流通量也增多,海贝已经供应不足了。于是改用骨或玉仿制成贝的形状。另一种布币实际就是种名叫铲的农具,西周时又称之为钱或镈,布即是镈字的假借。

晋国军队的编制大体承袭了周制。按照《左传》当中的记载,晋在建国时为一小国,之后晋国才逐渐发展壮大,其军队编制和人员规模也是如此。闵公元年,晋献公作二军,到僖公二十七年城濮之战前夕,晋文公做上中下三军,僖公二十八年晋文公又在三军基础上复置三行,以辟天子六军之名。之后又几经变动,晋在其编制上最多时可达六军。由此可以窥见晋国军队编制扩充情况。

晋国的军队主要是由车兵和步兵两个兵种组成的。战车是车兵编组的核心,以车战为核心的车、步兵结合作战的方式,是周代作战的传统方式,乘是战车的基本单位,一辆战车曰一乘,这种作战方式在春秋时期晋国的很多次大战中都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春秋时期晋国使用的是以车战为核心的车、步兵结合作战方式。但以战车为主的车、步兵结合作战对战场的要求极为苛刻,要求车兵和步兵按着一定的规则排列成战斗队形,这就是“军阵”。春秋时期的“军阵”名目很多,但大抵没有突破西周时“三阵”或“五阵”的基本形式。《左传》僖公二十八年载城濮之战,楚子玉“以若敖之六卒将中军”,“子西将左,子上将右”。晋元轸、郤溱将中军,狐毛、狐偃将上军,栾枝、胥臣将下军,其阵式都是“三阵”。晋国也是春秋时期较早组建独立作战步兵的国家,晋与狄族为邻,这些少数民族多居住于山间,善于用步兵作战,而在与狄族的长期作战当中晋国逐渐组建了一支独立建制的步兵,即“晋作三行以御狄”。

《左传》昭公元年魏舒“毁车以为行”,将部队组成五个相互有距离,又相互掩护的步兵方阵,即“为五阵以相离”,编成了古代最早的步兵方阵。同时《左传》昭公三十二年,晋荀吴伐狄,晋与狄在太原作战,大夫荀吴采纳魏舒建议毁车以为行,改变车兵阵法为步兵五阵,即:伍、两、专、参、偏。

晋国无论是在春季的夷之蒐,抑或在冬季的被庐之蒐,还是在秋季的清原之蒐,都统称之为“蒐”。所以,“蒐”最后就成了这种在休战期间进行军事训练与变更军制等一系列大型军事活动的统称。同时在晋国的争霸过程中“蒐”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晋国军事生活中的重要措施与决定也都是在举行“蒐”时确定的。

晋国所使用的文字多见于甲骨、青铜器、陶器和货币等材料上,其中以春秋时的作品最为常见。从山西洪洞出土的春秋晚期甲骨中的文字笔画纤细,与殷墟发现的商朝甲骨文的字体不同,而和春秋战国时的青铜铭文接近。

二十世纪以来已经多次出土了晋国的盟誓载书,其中最为著名的便是二十世纪六十年代于晋都新绛所在的山西侯马东周古城出土的《侯马盟书》,这批盟书都是由毛笔用朱红墨水写就于玉石片上,从书中娴熟的笔法可看出笔墨在当时已使用了很长时间,其文字的整体风格一致,字形和楚国文字相似。书中的文字是研究古代文字书法的珍贵材料。

晋国的史书称《乘》,乘是取载之意。世掌典籍的大夫家族称为“籍氏”。而太史则主要记载言行,其中较为知名的人有董狐,时称“良史”。当时史与籍有所不同,分司记载和收藏。《乘》在战国初期还存在,诸子典籍也多有引用,但晋乘中的记载不见于孔子所删采的《春秋》和其传。秦始皇统一天下后,《晋乘》被视为“百国春秋”而被付之一炬。而汉武帝之后,又罢百家,尊儒术,《晋乘》从此散佚,后世的《汉书·艺文志》及《隋书·经籍志》均无任何记载。现存的《晋乘》四十二则是为后人偶获,每则只记一事,并且不记年月,都为晋文公时期的事迹,内容多为采自《韩非子》等书。

由于史官司职不同,在春秋时发展出以记言为主的题材。《国语》就是本记言的史书,其中的《晋语》有九篇,占全书的二分之一。

史官另一个重要职责是整理的记录国君及贵族阶级的世系,六卿中知氏的成员知果预言家族将灭,就在太史处登记,从知氏中分出,新立辅氏。后知氏被灭,辅氏得以幸免。另一方面,卿大夫家族也有自己的私人史官,主要记载自家家史,战国成书的《世本》就多数引用了家史。

周朝实行“以德配天”的“天命观”思想,这也是晋国在西周时期的主要意识形态。唐叔虞受封不久,在晋国发现了一种“异亩同颖”的嘉禾,便将它献给成王,成王又要他转交给东方的周公,周公特作《嘉禾》以示上天对周朝的眷顾。周室东迁后,平王作《女侯之命》勉励扶立有功的晋文侯,其中就提到了“奉天”、“敬祖”、“明德”和“惠民”的思想。在文侯之后的晋国分裂时期,由于内战的频繁,令普通人民对“天命观”产生了动摇,他们不再相信变化无常的上天。在《诗经·唐风》中有一首《鸨羽》就提出了“悠悠葵,曷其有常”的疑问。于是原本的“敬天保民”思想向着“重民”转变。重民思想在春秋后期进一步发展为“爱民”,大臣师旷就劝谏平公要懂得节制和减轻国民的负担,这样才能获得人民的支持而在与世卿的斗争中占得优势。

晋国深信占卜,并有“卜”、“筮”、“占星”、“原梦”、“看相”和“音兆”等多种形式,其中又以卜和筮最为常见。《左传》所载的各国卜筮活动约八十多次,而晋国就占去一大半。献公晚年欲立骊姬为夫人,就先后运用卜和筮两种方法。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卜筮在春秋后期已沦为一种形式,人的意志已盖过“神”的意志。赵鞅在同范氏、齐、郑联军作战之前占卜,便出的结果是不吉,但他甘愿违卜作战;另一次在攻打卫国时,形势对己方不利,他就以占卜不吉为由班师回国。

早在西周时期,晋国就对日月和行星的运动及二十八星宿有所了解。《诗经·国风·唐风·绸缪》中就出现了“三星在天”、“三星在隅”等记载,这当中的三星即是指参星。西周时,中国已经用岁星进行纪年,人们又将黄道附近一周天自西向东分为十二个等分的星域,称为“十二次”,每一次以二十八宿中邻近的几颗为界域,岁星(即木星)每年约运行一次,十二年就运行一周,如果岁星在星纪就称为“岁在星纪”。岁星一方法用来调整历法并指导农事;另一方面也用作占卜。

继“十二次”之后,当时人们还创造出“分野说”,将天上的十二次同地面联系起来。如实沈就是晋星。卜官还会依据星域中的异常来推测其对应国家的吉祥,这就是占星术。

晋位于夏虚,启夏政,故而历法不用周历,而是使用夏朝的夏历。夏历正月为建寅之月,相比周历,其在农物方面更加科学。当时虽还未形成“二十四节气”,已知晋国人是用“分”、“至”、“启”、“闭”八个节气来对应春分、秋分、夏至、冬至、立春、立夏、立秋和立冬。

夏历是一种阴阳历,岁差是以置闰来调整的。在西周时,人们已经知道调整置闰的适当时期。迈入春秋后,又懂得了十九年七闰法。此外,晋国人还以月相来记日,用“朔”表示每月的初一,以“朏”表示初二或初三。

发源于商朝的干支纪日法在晋国已经非常普及,广泛运用于社会各阶层。在记时方面,则以“鸡鸣”、“眛爽”、“旦”(日出)、“大昕”、“日中”、“日昃”、“夕”(日入)、“昏”、“宵”与“夜中”(夜半)共十时为表记。这种记时方法一直使用到南北朝时期。

珠算的前身“筹”在春秋时的晋国也获得广泛运用。平公在位时期,其母晋悼夫人赐予参加修筑杞国城墻的工人酒饭,绛县一位没有儿子而只好亲自去建城的老人也参加了酒席。有人怀疑他的年纪,老人以干支纪日做答:“臣生之岁,正月甲子朔,四百有四十五甲子矣,其季于今三之一也。”,官吏将答案回馈到朝廷,师旷、史赵和士文伯根据一年约等于个甲子心算出答案,师旷认为是“七十三年矣”,运用的方法类似:约于等于445;士文伯得出“二万六千六百六十天”,是以癸未距甲子四十日,采用再;史赵的答案“亥有二首六身,下二如身,是其日数也”比较特别,杜预认为这是“亥字二划在上,并三六为身,如算之六”,史赵采用的实际就是筹算。

定公二年(前510年),晋国联合诸侯大夫为王室修缮成周,晋国世袭司空的士氏成员士弥牟主持了这项有晋、鲁、齐、宋、卫、郑、曹、莒、薛、杞和小邾共十一个诸侯国参加的浩大工程。这项工程在三十天就告竣工,士弥牟在修建过程过不仅进行土方计算,而且还运用物理学中的求功原理,并连同工程所需的材料和工人口粮都一一列出,交给各个诸侯工程队。从这项工程可看出当时的人们在建筑工程运筹方面的成就,这也是先秦土木工程的一大杰作。

由于传统天命观和巫术的普及,以至晋国在医学方面的成就并不出色,国君或大臣生病通常是请其他诸侯国的医生帮助。晋景公病重期间,首先是请桑田巫进行驱疠祈福,在他无能为力的情况下才请秦国的医缓来医治,病入膏肓的景公终因错失医治良机不久后就去世了;后来晋平公生病,仍然是先采用占卜的方式,最后才又向秦国求医。秦国派医和前来医治,直言是因纵欲所致。直到春秋末期,晋国才摆脱巫术对医学的干涉。赵鞅生病后,下属直接请扁鹊来治疗,三天后就已康复。

晋国虽因巫术的盛行阻碍了医学和发展,但在药物的运用、常见疾病的预防与治疗以及人体健康和环境之间的关系仍有了解。晋景公原本想迁都到郇瑕之地,大夫韩厥认为当地“土薄水浅”居住在那种地方容易患上风湿和关节炎之类的病症。在他的建议下,景公最终改迁于“土厚水深、居之不疾”的新田。

由于春秋后期的气候反常,传染病在各诸侯国较为流行。疾病的传播也时常影响到国家的军事行动,各国为了人民的健康都以各种方式预防疾病的传染和扩散,但都没有好的治疗方式,只能消极的预防。晋国曾因预防不力受到郑国子产的指责。直到《山海经》成书后,人们才已初步掌握一些传染病的治疗方法。

在西周时,各地的诸侯每逢冬天都会去朝见天子。天子也会于此时在宗庙主持对祖先的祭祀,诸侯则会助祭。在祭祀过程所演唱的便是《诗经》中的雅颂。而国风则是由天子委派的史官在各地搜集的民歌,再由乐师加工并配乐。《诗经·国风》中收有的晋国民歌都集结于魏风和唐风。其中《魏风》有七篇,分别是:《葛屦》、《汾沮洳》、《园有桃》、《陟岵》、《十亩之间》、《伐檀》、《硕鼠》;《唐风》为十二篇:《蟋蟀》、《山有枢》、《扬之水》、《椒卿》、《绸缪》、《杕杜》、《羔裘》、《鸨羽》、《无衣》、《有杕之杜》、《葛生》和《采苓》。以上诗歌的内容丰富,题材也极广泛,在描写手法上采用铺陈、比、兴等多段手段。这些诗歌中,有的描述军队生活,如《伐檀》和《鸨羽》;有的描写普通农民的生活,如《十亩之间》和《采苓》;有些是反映新婚生活的爱情诗,如《绸缪》、《葛生》;而像《伐檀》与《硕鼠》则属于政治讽刺。此外还有许多不见于现存《诗经》的诗歌,常常被《左传》所引用。

《诗经》在春秋以后的晋国也占有重要地位,不仅是日常必读物;另一方面也是各国卿大夫在外活动委婉的表达意见的方式。《左传》记载的类似活动中,《诗经》被引用达二百三十五次,其中又以晋国所占比例最高。除被官方收集的以外,普通人民自编的多数诗歌早已湮没于历史长河中无法幸存。

古代的诗歌多为以乐器伴奏,称之为弦歌;而普通人民在农事、狩猎、捕渔和伐木时即兴演唱的诗歌,因没有乐器伴奏,便叫做徒歌,又称“谣”。晋国使用的乐器种类繁多,并按种类分为八音。

由于晋国在春秋是盟主,对外活动甚多,所以备有一种规模庞大的乐工团队。同时因对外战争的胜利,战败方常以乐器、乐师为贿赂,其中以“郑卫新声”闻名的郑国就多次赂贿以大量的乐器和乐师。原本按周朝礼制,天子才可以享受一列八人的舞蹈、诸侯为一列六人、大夫则为四人一列。而到春秋后期,不止诸侯开始僭越用天子之礼,甚至连普通的卿大夫也能光明正大的使用八倄了。而作为音乐人才交汇处的晋国,还出现了师旷这位驰名列国的音乐家。

春秋早期,晋国在地理上处于戎狄政权的环绕之中,“疆以戎索”强调的正是这样一种困境,晋国经常要面对来自于戎狄的军事威胁。面对军事上的不利局面,晋国逐渐形成了以防御为主的“御戎”策略。为了缓和与戎狄的紧张关系,晋国首先采取了“拜戎”的措施。这种防狄策略一直延续到了惠、文时期伴随着晋国自身实力的提高,晋国从被动的“拜戎不暇”逐渐转变为积极通过战与和两种手段的使用来与戎狄发展邦交,与戎狄的结盟与联姻改变了晋国与戎狄的关系,晋国通过积极的邦交达成了“御戎”的目的。晋惠公曾主动向为秦所迫的陆浑戎示好,将其安置在晋国南鄙,居西者称“姜姓之戎”,居东者称“允姓之戎”,使其成为了晋国的“不侵不叛之臣”。晋国与戎狄的政治联姻始于晋献公。《左传》庄公二十八年载:“晋献公娶于贾,无子,烝於齐姜,生秦穆夫人及大子申生。又娶二女于戎,大戎狐姬生重耳,小戎子生夷吾。晋伐骊戎,骊戎男女以骊姬归。归,生奚齐,其娣生卓子。”联姻的这种邦交方式古已有之,但将之运用在与戎狄的邦交中则是晋献公所首创,晋国与戎狄联姻的序幕亦由此开启。其直接后果是晋国统治阶层以血缘为纽带密切了与戎狄的关系,间接的后果是狄国成了重耳最初的避难所。晋文公重耳出亡在狄时,狄人赠之以二狄女叔隗、季隗,文公娶季隗,以叔隗妻赵衰生盾。晋国与戎狄的政治联姻以这种方式得以继续,在此后晋国与戎狄的邦交中仍然占据着特殊的地位。

春秋中期,晋国从偏居一隅的方国成长为数合诸侯的中原霸主。晋国将更多的注意力放在与周王室和大国的邦交中,与戎狄的邦交已处于次要地位。随着晋国疆域的扩大,晋国逐渐从被戎狄环绕的不利形势中摆脱出来,反而形成了对戎狄的包围,晋国与戎狄之间的邦交关系也随之经历了阶段性的变化。第一阶段,晋国对戎狄采取以防御为主的保守邦交策略。例如“晋文公时,因其为大戎狐姬所生,又娶了戎女季隗为妻,所以他比其先君更主张‘以德怀远’。第二阶段,邲之战败于楚军之后,晋国实行战略防御政策,通过联合众狄的办法削弱赤狄的实力,经过几次讨伐最终消灭了赤狄集团,巩固了后方。第三阶段,晋悼公在与山戎的邦交中采取“和戎”政策,于是“诸戎来请服,使魏庄子盟之,于是乎始复霸”。随着与戎狄邦交关系的缓和,晋悼公也得以“八年之中,九合诸侯”。

春秋晚期,晋国调整其邦交策略,对戎狄采取了一系列的军事行动。当时河北戎狄形成了以鲜虞为首的联盟,晋国采取各个击破的战术先后攻占了肥和鼓。此后晋国与鲜虞相对峙,双方互有攻伐。

晋献公与秦穆公的联姻,实质上是晋秦双方通过政治结盟的形式对彼此的势力范围的确认,晋秦两国延续近两百年的邦交往来也由此开始。晋秦两国首先进入了蜜月期,“秦晋之好”是对此时秦晋邦交关系的经典概括,而能够保持良好邦交关系的前提是两国在国力上的势均力敌。伴随着晋国的骊姬之乱,晋国内政的不稳使秦晋双方实力的天平倾斜向了秦国

一方,晋秦邦交关系也从初期的彼此亲善逐渐发展为晋秦之间的冲突,秦国在冲突中获利,不但获得了晋国的战略要地“河外列城五”,还通过以太子圉为人质的方法达到了压制晋国的目的。

公元前638年,晋惠公病重,晋太子圉自秦逃归。第二年,晋惠公卒,太子圉继位为晋怀公,晋怀公的继位使晋国摆脱了秦国的控制,秦穆公为了对付晋怀公,“闻重耳在楚,乃召之”。次年(前 636 年),秦穆公率兵护送重耳归国,晋怀公及其亲信吕甥、郤芮相继被杀,重耳继位为晋文公,晋秦关系由此进入了新的篇章。

崤之战宣告了晋秦之间友好的邦交关系告一段落,两国开始连年交兵。尽管晋国凭借地理上的优势胜多负少,但连年交兵仍然给双方都带来了巨大的损失。

在秦穆公、晋襄公相继去世后,晋秦关系趋于缓和。晋厉公元年(前 580 年),晋、秦曾有令狐之盟。但秦桓公对晋国不信任,双方夹河而盟。秦国随后指使白狄伐晋,并与楚国联盟,这使得稍有缓和的晋秦关系再一次紧张起来。晋国随即派吕相出使秦国,对秦宣战。晋厉公四年(前 577 年),晋厉公率师会诸侯伐秦,深入秦国腹地,在麻隧大胜秦军。麻隧之战的惨败使秦国遭受到沉重打击,秦国已无力再挑起与晋国的战争,晋秦关系终于迎来了和平的曙光。

弭兵之会后,晋国六卿相争,并无西向攻秦之虞,而秦国联楚抗晋的策略也在晋楚弭兵后告一段落,故此后晋秦邦交归于平静。晋平公十一年(前 541 年),秦后子权柄过大,恐诛于秦景公而出奔晋。晋国以上大夫礼待秦后子,并授以上大夫之禄。秦后子即晋平公九年(前 549 年)秦晋互访时秦国的使者伯车,作为秦晋两国重归于好的亲历者,秦后子这次奔晋加深了其对晋国的了解。

春秋早期晋齐两国的邦交基本处于停滞状态,通婚是晋国与齐国在献公以前的要的也是仅有的邦交活动。晋穆侯、晋文侯、晋武公都与齐国保持联姻,甚至流亡齐国的公子重耳都有娶齐女的记载。晋齐两国有着互通婚姻的传统,但这主要是出于巩固周王朝统治的需要。在西周王朝的政治格局中,能够对于全局进行整体性管理,能够和“普天之下”的诸侯国广泛开展邦交的,有且只有周王室。一方诸侯只要处理好区域性的邦交关系即可,他们是不能也是不敢僭越周天子的掌控全局的特权的,这也是晋国与齐国这两个相距较远的诸侯国之间不能有效开展邦交的主要原因。如果外部限制条件没有得到解决,或许“老死不相往来”是晋齐邦交关系的最终归宿。事实上,平王东迁后的周王室已无力控制全局,晋齐两国也由此得到了发展的契机。齐晋两国先后发展为东方和北方的大国,向中原扩张是两国一致的政治诉求,政治上的交集为两国的邦交提供了可能性;晋国在献公时期也已经掌握了从黄河上游地区进入中原地区的交通要道,这为晋齐之间的邦交提供了客观的有利条件。尽管齐桓公的称霸使偏居一隅的晋国稍显被动,但周天子以楚、晋、郑三国联合来制衡齐国集团的政策给了晋国较大的回旋余地,以周王室为政治后盾,晋国在与齐国的邦交中占据了更多的政治优势。

春秋中期,晋齐两国的邦交关系经历了晋主齐从、晋齐交兵和晋国协齐入盟这三个阶段的变化。第一阶段,晋主齐从。晋国能够在与齐国的邦交中占据主导地位,是由晋齐双方的实力对比决定的。齐国在晋文公初年已被楚国所压制,是晋文公侵曹、伐卫,攻取卫国五鹿,才打破了楚国对齐国的封锁。晋齐两国遂在抗楚问题上取得共识,晋国的主导地位也由此确立。文、襄时期晋国组织的盟会,无论是践土之会,温之会,还是后来的翟泉之盟,齐国都是积极参与的。此时的齐国和晋国其他的盟友一样,以晋国为霸主,“三岁而聘,五岁而朝”第二阶段,晋齐交兵。军事上的强势是晋国在晋齐关系中占据主导的关键,故当晋国放弃武力威慑,对齐国的侵鲁行为采取绥靖政策时,晋国的霸主地位已经动摇了。晋国的妥协并未迎来晋齐关系的和解,齐国不但变本加厉的破坏中原联盟,甚至连晋国霸主也不放在眼里,郤克受辱事件成为了晋齐关系的转折。郤氏在晋国诸卿中实力最强,齐国结怨于郤氏,以郤克为代表的晋国强硬派开始在与齐国的邦交中发挥主导作用,晋齐关系急转直下。晋国首先在断道之会上拒绝齐人的参与,并扣留了齐国的使者。第二年,晋侯便与卫太子臧率军共同伐齐,迫使“齐侯会晋侯盟于缯,以公子彊为质于晋。”晋景公十一年(前 589 年),晋与鲁、卫、曹联军与齐战于鞍,齐师败绩。“秋七月,晋师及齐国佐盟于爰娄。”并使齐国归还了鲁国汶阳之田。晋齐关系在经历了绥靖政策与交兵后,在晋国的强势邦交下逐渐转好。第三阶段,晋国协齐入盟。晋国的强势邦交迫使齐国不敢再享有政治上的特权,晋齐两国间盟主与盟国的邦交关系基本确立。晋厉公时期,齐国积极参与晋国主持的盟会和讨伐战争。

春秋晚期,晋齐矛盾凸显。尽管初期晋国尚能以武力压制齐国,把齐国团结在中原联盟内。但以召陵之会为转折,齐国联合郑、卫、鲁三国结成反晋联盟,以武力支持范氏、中行氏之乱。晋齐两国遂连年交兵,邦交关系持续恶化。后齐国联盟在吴国的进攻下瓦解,吴国也在黄池之会上结束了晋国的霸权。当晋齐两国均不能以霸主身份号令诸侯时,晋齐两国又重新回到了大侵小,争夺与国的状态。

春秋中期,晋楚两国的邦交是从战场上开始的,两国以对抗为主题的邦交关系也由此确立。晋楚两国从城濮之战的直接对抗,逐渐发展为以晋国为霸主的中原联盟和楚国联盟之间的广泛对抗,而对抗的目的则在于争盟,即通过武力和政治双重手段使对方的盟国归顺己方。因此,过硬的军事实力是两国争盟的必要前提,晋楚争盟的走势遂与双方军事实力的对比密切相关。晋盛楚衰之时,中原联盟将楚国压制在南方。晋衰楚盛之时,晋国不能竞于楚,楚国势力北侵到郑、宋一线,中原诸国纷纷朝楚。晋楚共盛之时,双方在中原地区展开激烈的争夺。晋楚共衰之时,双方争盟趋于终结,遂成晋楚共盟之势。

第一阶段,晋国依靠军事上的强势,不但通过城濮之战的胜利击退了楚国北侵的势力,还借势成就了霸业。此时无论是晋国对楚国,抑或是中原联盟对楚国联盟都占据着优势,楚国只得主动向晋国示好。晋文公九年(前 628 年),“楚斗章请平于晋,晋阳处父报之,晋、楚始通”。晋楚两国的邦交在晋国的强势下有所发展,晋盛楚衰的实力对比决定了晋楚两国暂时的政治和解。

第二阶段,在晋襄公六年(前 622 年)到晋灵公三年(前 618 年)这五年中,晋国相继损失了九卿六大夫,军事将领的缺乏使晋国只能将五军裁撤为三军,赵盾集团的当政也限制了晋国政治的良性发展。晋国在与楚国的实力对比中处于下风,遂“不竞于楚”,邲之战的失利便是真实写照。楚国则一方面联秦抗晋,另一方面对中原诸国采取远交近攻之策略,接连收服陈、郑、宋三国,晋国大夫把当时的情况评价为:“天方授楚,未可与争。”晋国的弱势使晋国在与楚国的对抗中采取了保守的防御政策。

第三阶段,晋国的军事实力在景公、厉公时期逐渐恢复,此时晋国基本肃清了戎狄的危害,且通过鞍之战使齐国重新归附。晋景公还在楚国逃臣申公巫臣的建议下,确定了联吴制楚的战略。在开启吴楚之间第二战场的同时,晋国也在积极寻求与楚国的和平邦交。先是晋景公放归楚国的勋公仪,使归求成。楚共王随后使勋公聘于晋,也表示愿意和解。双方随即又遣使互通修成之意,此时双方已渐成弭兵之势。宋华元与楚国令尹和晋国栾武子均交好,见双方有意和解,便从中斡旋,合晋楚之成。晋厉公二年(前 579 年),晋楚盟于宋西门之外。盟誓的内容为:“凡晋、楚无相加戎,好恶同之,同恤灾危,备救凶患。若有害楚,则晋伐之;在晋,楚亦如之。交质往来,道路无壅;谋其不协,而讨不庭。有渝此盟,明神殛之,俾坠其师,无克祚国。”这份誓辞的内容,包含了晋楚双方不交兵的内容,但是并没有就中原诸侯的归属问题进行合理分配,双方也在刻意回避这个问题,表明双方对于这次弭兵尚缺乏诚意,晋楚双方进一步的争夺还将继续。

第四阶段,晋国在与楚国争盟的邦交策略中,确立了巩固晋宋联盟、“协”齐入盟、联吴制楚和疲楚服郑这四个方面的内容,前两者起到稳固中原联盟的作用,后两者则削弱了楚国的实力,使其不能与晋相争。晋国据此在争盟局势中占据了优势,鄢陵之战的胜利使晋国强化了这种优势。

第五阶段,晋国六卿分享政权的格局已经形成,六卿倾向于对内兼并,不能够同心协力的对外争盟,执政的赵武本人也倾向于缓和与楚国的争斗。楚国这时因为被吴国所累,不能与晋争盟,也急于缓和与晋国的争端。经过宋人向戎的往来沟通,这次议和取得了晋、楚、齐、秦四大国的共同认可。

春秋晚期,晋楚邦交有了较大的发展。第二次弭兵之会为晋、楚两国提供了一个可以通过谈判的手段解决利益冲突的平台,通过“晋、楚之从交相见”的盟约,晋楚两国以共霸的形式化解了争盟的矛盾,自此晋楚两国逾 94 年之久未启战端。晋平公十二年(前 546 年),晋派荀盈入楚涖盟,楚派大夫子荡如晋涖盟,晋楚双方对弭兵之约均忠实履行,和平的邦交关系得以建立。

姬虞:周武王之子,公元前1093~前?年待考,断代工程认为是公元前1033~前? 年待考,唐叔虞,葬地待考。

姬燮:姬虞之子,在位时间待考,晋侯,葬地待考。

姬宁族:姬燮之子,在位时间待考,晋武侯,葬于山西省曲沃县赵村。

姬服人:姬宁族之子,在位时间待考,晋成侯,葬于山西省曲沃县赵村。

姬福:姬服人之子,在位时间待考,晋厉侯,葬于山西省曲沃县赵村。

姬宜臼:姬福之子,公元前858~前841年在位,晋靖侯,葬于山西省曲沃县赵村。

姬司徒:姬宜臼之子,公元前840~前823年在位,晋釐侯,葬于山西省曲沃县赵村。

姬藉:姬司徒之子,公元前822~前812年在位,晋献侯,葬于山西省曲沃县赵村。

姬弗生:姬藉之子,公元前811~前785年在位,晋穆侯,葬于山西省曲沃县赵村。

姬殇叔:姬弗生之弟,公元前784~前781年在位,晋殇叔,被姬仇所杀,葬地待考。

姬仇:姬弗生之子,公元前780~前746年在位,晋文侯,葬于山西省曲沃县赵村。

姬伯:姬仇之子,公元前745~前739年在位,晋昭侯,被大夫潘父所杀,葬地待考。

姬平:姬伯之子,公元前738~前724年在位,晋孝侯,被于曲沃庄伯所杀,葬地待考。

姬郄:姬平之子,公元前723~前718年在位,晋鄂侯,葬于地待考。

姬光:姬郄之子,公元前717~前710年在位,晋哀侯,葬于地待考。

姬侯:姬光之子,公元前709~前706年在位,晋子侯,被姬称所杀,葬地待考。

姬缗:姬光之弟,公元前705~前679年在位,晋晋侯,被姬称所杀,葬地待考。

姬称:姬弗生曾孙,公元前678~前677年在位,晋武公,葬地待考。

姬诡诸:姬称之子,公元前676~前651年在位,晋献公,葬地待考。

姬奚齐:姬诡诸之子,公元前651~前651年在位,晋悼子,葬地待考。

姬夷吾:姬诡诸之子,公元前650~前637年在位,晋惠公,葬地待考。

姬圉:姬夷吾之子,公元前637~前637年在位,晋怀公,葬地待考。

姬重耳:姬诡诸之子,公元前636~前628年在位,晋文公,葬地待考。

姬欢:姬重耳之子,公元前627~前621年在位,晋襄公,葬地待考。

姬夷皋:姬欢之子,公元前620~前607年在位,晋灵公,被大夫赵穿所杀,葬地待考。

姬黑臀:姬欢之弟,公元前606~前600年在位,晋成公,葬地待考。

姬据:姬黑臀之子,公元前599~前581年在位,晋景公,葬于山西省侯马市新田遗址。

姬寿曼:姬据之子,公元前580~前573年在位,晋厉公,葬于山西省翼城县东门外。

姬周:姬欢曾孙,公元前572~前558年在位,晋悼公,葬于山西省侯马市新田遗址。

姬彪:姬周之子,公元前557~前532年在位,晋平公,葬于山西省侯马市新田遗址。

姬夷:姬彪之子,公元前531~前526年在位,晋昭公,葬于山西省侯马市新田遗址。

姬去疾:姬夷之子,公元前525~前512年在位,晋顷公,葬于山西省侯马市新田遗址。

姬午:姬去疾之子,公元前511~前475年在位,晋定公,葬于山西省侯马市新田遗址。

姬错:姬午之子,公元前474~前452年在位,晋出公,葬于山西省侯马市新田遗址。

姬骄:姬夷之子,公元前451~前434年在位,晋哀公,葬于山西省侯马市新田遗址。

姬柳:姬骄之子,公元前433~前416年在位,晋幽公,葬于山西省侯马市新田遗址。

姬至:姬柳之子,公元前415~前389年在位,晋烈公,葬于山西省侯马市新田遗址。

姬顷:姬至之子,公元前388~前369年在位,晋桓公,公元前352年被韩昭侯就派遣亲信勇士韩琪勾结韩妃弑杀,葬于山西省侯马市新田遗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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