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合马 ,回回人,元世祖忽必烈时的近臣之一,出生于费纳喀忒(今乌兹别克斯坦境内),官至宰相。
早年生平不详,只知他是察必皇后的父亲按陈那颜的陪嫁奴隶。史载世祖中统二年(1261年),阿合马出任上都同知,三年领中书左右部,兼都转运使。至元元年(1264年),升至中书平章政事,主政十多年。
阿合马在位期间主要掌理财政,他以清理户口、推行专卖制度、发行钞票(时称交钞)等方式来增加收入,元征服南宋之后,他又在江南实行发钞和药材限制专卖政策,使元初的财政收入大为增加。但他种种财政措施引起其他大臣不满,武官王著联络僧人高和尚,趁世祖北往上都(今内蒙古境内)时,假传太子之命召唤留守大都的阿合马,然后设计将阿合马刺杀。
二人事后被捕杀,但之后众大臣纷纷上书,力言阿合马所为多不法,经忽必烈调查后亦数阿合马之罪,不但没收其家产,杀其党羽,还剖开阿合马之棺椁车裂其尸。
阿合马的主要成就
1、设置诸路转运司,加强税收管理
税收是国家财政的重要支柱,盐税又是财政的重要税源,因此,禁私盐和增加盐税是阿合马理财的一个主要方面。中统四年(1263年),阿合马推行食盐国家专卖,禁止食盐走私,并增设巡逻队。实际上,私盐可能比官盐价格便宜,但真正获得暴利的是走私商,禁止食盐走私,就是惩治与国争利之徒。为了扩大税源,阿合马还把过去豁免赋税的僧道军匠等作为征税对象,从而增加了国家的财政收入。打击“权势之家”偷税漏税行为是阿合马理财的另一个有力措施。元代很多蒙古贵族与大商巨富一起从事商贸,但他们依仗权势,经商拒不交税,这是公然的违法行为。阿合马要理财,必然要和他们作斗争,也就触犯了他们的利益,自然引起了他们的反对。另外,至元七年(1270年),阿合马为规范纳税制度,制定了30分取1的税制,使纳税有章可循,一定程度上,防止了贪官污吏的随心所欲,保障了元代商业的正常发展。
2、大兴铁冶,官营牟利
阿合马比较重视矿冶生产,中统四年(1263年),阿合马就在河南钧、徐等州兴办铁冶,颇有成效。他又用输出的铁铸造了20万件农器,与农户交换粮食4万石。至元三年(1266年),阿合马还建议采冶石绒(石棉),扩大采冶范围,并成立专门管理机构,负责各地矿产采冶事宜。他的这些举措,客观上对促进农业及矿业生产的发展是有利的。
3、推行“经理”制度。“
经理”也叫“钩考”,是一种财政审计手段。由朝廷派员到各地清算钱谷等项,以防止豪强隐瞒和官吏贪侵。如地方上有把熟田冒充为荒地以逃避赋税的,有因避免差徭而隐报户口的,也有富民买贫民田而仍旧由贫民交税的,以致造成“岁入不增,小民告病”。至元七年(1270年),阿合马理财时期,尚书省的一项任务,就是调查全国户口,颁布条例,目的是为了杜绝欺隐,增加赋税。由于国家财政赤字巨大,入不敷出。为了增加财政收入,满足忽必烈穷兵黩武的需要,钩考钱谷被作为一种弥补财政亏空、搜刮财富的手段频繁进行。
4、实行官俸制度。
忽必烈初期,朝廷的各级官吏没有俸禄,这等于公开地让他们去勒索百姓,贪污中饱。这严重影响了元代正常的统治秩序,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至元元年(1263年),阿合马曾订立条例,要减并州县和规定官吏员数,分别品级官职以给俸禄和颁发公田,并且要计算月日以考核优劣。但并没有施行起来。至元三年(1266年),阿合马任中书平章兼任制国用使的时候,正式规定了京、府、州、县、司官吏的俸禄和职田。至元七年(1270年)又规定了军官的俸禄。之后,虽然曾有暂时停俸禄和减官俸的事,但是官俸制度,作为一项重要制度从此确定了下来。勒索百姓,贪污钱财不再是合法的行为了。如至元四年(1267年),大名路达鲁花赤爱鲁,总管张弘范等盗用官钱,就受到罢官的处分。
5、发行纸币。
元代钞法是世界上最早的纯纸币流通制度,在世界币制史上具有特殊的地位。至元元年(1263年),阿合马在各路设平准库,钞一万二千锭,作为钞本。并且买卖金银,以维持物价平衡和保证纸币的信用。初期钞法施行十分严密,并且盐、茶等税收都用纸钞,保证了纸钞雄厚的物质基础。然而,由于连年用兵、费用浩繁,纸钞不断增发,从至元十七年(1280年)以后,开始通货膨胀,纸币贬值,物价飞涨。至元二十四年(1287年),忽必烈不得不召开中书省臣、集贤大学士会议,讨论钞法问题。但是,朝廷财政用度巨大,不能量入为出,因而这一根本性问题没有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