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前曾经论证过:宋代的平民上衙门打官司,是不需要下跪的。那么什么时候开始了见官下跪的规定呢?从图像史料来看,元明时期的人诉讼于公堂,是需要下跪的。在明刻本《元曲选》中,《安秀才花柳成花烛》一文附有民事诉讼的插图,《金御史清霜飞白简》附有刑事审讯的插图,我们从这些插图可以看到,不管是民事还是刑事,涉讼之人都得跪着听审。
《元曲选》安秀才花柳成花烛插图
清代的平民如果上衙门打官司,也是必须下跪叩头的——只有那些取得功名的缙绅,才获得免跪于公堂的特权。1801年,即嘉庆六年,英国人乔治?亨利?梅森少校(gee henry mason)在伦敦编印了一本《中国刑罚》画册(the punishments of china),全书54页,含22张彩色插图,每张插图都以英文和法文注解。其中有一幅插图,画的正是清朝人见官受审的情景:一名犯罪嫌疑人跪伏在公堂上,坐堂的官员似乎正在喝令他从实招供,嫌犯的左右边则是两名准备对他动刑的衙役。
这个图景是西洋人对晚清司法的污蔑吗?不是。据梅森少校自序,他手绘的水彩原稿均出自广州外销画家蒲呱的手笔。据考证,蒲呱应该是晚清广州外销画最常见的署名之一。这些外销画家笔下的受审场景,不可能凭空虚构,而是来自于他们对当时广州司法情景的观察。
我们还可以看看当时在中国境内发行的画册。风行于晚清上海摊的《点石斋画报》,从光绪十年(1884)创刊,到光绪二十四年(1898)停刊,共发表了4000余幅摹写晚清社会百态的石印画。今天的人如果想直观地了解晚清时期的社会生活,有两套图像材料是不应该放过的,其中一套便是《点石斋画报》的插图。
在《点石斋画报》刊发的4000多幅插图中,有多幅插图描绘的就是晚清官员听讼、审讯的场面,这些图像上,受审的人都是跪着的,不管是民事诉讼,还是刑事诉讼。下面两图均选自《点石斋画报》,一幅题为令尹贤声,是民事审讯的场面;另一幅题为嫉恶如仇,是一起刑事案的庭审场面。
晚清《点石斋画报》令尹贤声图
另一套晚清图像资料是19世纪游历中国的西洋摄影师拍摄的老照片。1862~1887年在上海开设森泰照相馆的威廉?桑德斯(william saunders)是一位来自英国的商业摄影师,他曾设计场景并雇用模特摆布拍摄了一组反映晚清社会习俗的照片,如下面这幅作品《法堂》,摄于1870年代,也是布景摆拍,不过反映的却是真实的清代司法常见场景。我们可以看到,在清代的公堂上,受审者是跪伏着的。
威廉•桑德斯《法堂》
需要补充说明的是,在矮型家具时代与高型家具时代,跪所包含的意味是不一样的。矮型家具时代,大家都是跪坐,跪并无卑贱之意。到了高坐时代,跪便出现了屈辱的色彩。在高坐时代,平民见官下跪的习惯,是从元代开始的,明清时期则盛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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