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魏惊人“法律”立子杀母!生太子者,死!!!!!

南北朝时期的北魏王朝后宫,很是异样,几乎所有的嫔妃都不喜欢皇帝“临幸”自己,更讨厌生儿子,尤其是生太子,与其他朝代后宫大不一样

这都是因为北魏开国皇帝拓拔定下了一条“祖宗家法”,每当立太子之后,都要把太子的母亲杀掉,是为“立子杀母”,从拓拔宠妃刘贵人开使,除孝明帝生母胡太后之外,北魏历代储君生母无一幸存

这种“去母留子”的残忍办法,并非拓拔原创,而是汉武大帝刘彻的“杰作”,虽然如此,历代汉族帝王却很少有实行者,以致“母以子贵”成为历代王朝后宫的常态,只有鲜卑族的北魏将此法“发扬光大”,使“母以子贵”成了“母以子死”

北方少数民族由于较少受封建礼教约束,后宫干政非常常见,典型代表如慕容鲜卑燕国的可朱浑太后,西夏梁太后,辽朝萧太后,还有晚清那位“老佛爷”,而随之而来的外戚专权也司空见惯,远的不说,十六国时期前赵国丈勒准,竟能把皇帝全家满门抄斩,连前任皇帝的坟墓都给扒了

为了防止这种情况在自己后代身上发生,拓拔于是就定下这条野蛮的法律

事实上,太子生母挂掉之后,年幼的太子往往要由一位“德高望重”的后妃(通常是皇后)抚养,日后太子即位,往往封自己的养母为保太后,典型代表如冯太后,照样干政,照样养小白脸

而且,后宫干政并不是洪水猛兽,日后辽朝称雄北方,萧太后(辽朝几乎所有的太后都姓萧)和她的娘家人居功至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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