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三国志的作者陈寿写给西晋武帝司马炎的奏章中,陈寿对蜀汉丞相诸葛亮治理蜀国的政绩评价极高,认为诸葛亮治理蜀国时:“立法施度,整理戎旅,工械技巧,物究其极,科教严明,赏罚必信,无恶不惩,无善不显。”
达到了:“吏不容奸,人怀自厉,道不拾遗,强不侵弱,风化肃然也”的完美程度。诸葛亮为何竟惧怕区区法正?如下:
但是,诸葛亮不是一个真正执法如山的执法者,因为所谓无恶不惩,那只是对于普通人罢了,而一旦遇到硬茬,诸葛亮是绝对不敢去碰的,非但不敢碰硬,反而还要不遗余力的为这个硬茬辩护。诸葛亮遇到的这个人就是法正!
法正是谁?
法正(176年-220年),字孝直,扶风郡(今陕西省眉县小法仪镇)人。原为刘璋部下,刘备围成都时劝说刘璋投降,而后又与刘备进取汉中,献计将曹操大将夏侯渊斩首。
法正善奇谋,深受刘备信任和敬重。建安二十四年(219年),刘备进位汉中王后,封法正为尚书令、护军将军。次年,法正去世,终年四十五岁。
法正之死令刘备十分感伤,连哭数日。被追谥为翼侯,是刘备时代唯一一位有谥号的大臣。法正善于奇谋,被陈寿称赞为可比魏国的程昱和郭嘉。
建安十九年,即公元214年,刘备攻占益州后,以法正为蜀郡太守、扬武将军,外统都畿,内为谋主。一餐之德,睚眦之怨,无不报复,擅杀毁伤己者数人。或谓诸葛亮曰:“法正於蜀郡太纵横,将军宜启主公,抑其威福。”
亮答曰:“主公之在公安也,北畏曹公之强,东惮孙权之逼,近则惧孙夫人生变於肘腋之下;当斯之时,进退狼跋,法孝直为之辅翼,令翻然翱翔,不可复制,如何禁止法正使不得行其意邪!”
按照诸葛亮的说法,那就是法正的功劳大,对于功劳大的人,是可以让他随心所欲的犯法杀人的。在这个时候,所谓无恶不惩,不过是一句空话。更何况法正还是制定蜀国法律的人呢?
公元214年,法正与诸葛亮、伊籍、刘巴、李严等五个人共同制订了《蜀科》。之所以法正敢于以身试法,诸葛亮之所以百般庇护,只不过在他们看来,法律仅仅是为他们服务的工具而已,怎么可能去制裁自己人呢?
对于这件事情,孙盛曾经这样评价说:“夫威福自下,亡家害国之道,刑纵于宠,毁政乱理之源,安可以功臣而极其陵肆,嬖幸而籍其国柄者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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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颠吉页虽勤,不免违命之刑,杨干虽亲,犹加乱刑之戮,夫岂不爱,王宪故也。诸葛氏之言,于是乎失政刑矣。”可以说孙盛对于诸葛亮的批评是一针见血毫不留情,也是完全正确的。
那么可能会有人说诸葛亮挥泪斩马谡可是事实吧,小编说那不过是诸葛亮在作秀罢了,处罚不处罚要完全看要被处罚的人是谁,也就是说诸葛亮大丞相不过是看人下菜碟罢了。
小编这么说可能伤害了千百年来广大人民群众对于诸葛丞相由衷的崇敬之情,因为诸葛亮无疑是中国五千年来忠君报国的典型、智慧的化身,但是小编很抱歉,因为真实的历史往往就是这么无情。
那么诸葛亮为什么不敢处罚法正呢?小编认为不外乎以下几个原因:
第一、法正功劳太大、地位太高,智谋过人,诸葛亮知道自己没有这个实力。从公元208年法正与张松定计到公元214年刘备攻取益州,法正辅佐刘备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使得刘备集团实力大增,因为刘备名义上占领荆州七个郡,实际上除了曹操战领的一部分外,只有长沙、零陵、桂阳、武陵四个郡属于刘备,后来还迫于形势将长沙桂阳零陵三个郡又归还东吴孙权,而刘备在攻取益州的十个郡后,地盘和兵员都迅速扩大。